{"billNo":"1000103070201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薛凌等21人","議案名稱":"「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02/pdf/07/07/01/LCEWA01_070701_0000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02/word/07/07/01/LCEWA01_070701_0000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薛凌","黃偉哲","江義雄"],"連署人":["廖國棟","徐中雄","侯彩鳳","蔡正元","潘孟安","楊瓊瓔","黃義交","陳亭妃","孫大千","涂醒哲","張嘉郡","翁金珠","簡肇棟","李俊毅","王幸男","蔡同榮","蔡煌瑯","高志鵬"],"議案狀態":"排入院會","議案流程":[{"會期":"07-07-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1-02-22"]},{"會期":"07-07-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1-02-22"]}],"mtime":"2024-01-19T05:00:15+08:00","屆期":7,"first_time":"2011-02-22","last_time":"2011-02-2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7-7-1","會期":7,"字號":"院總第468號委員提案第10236號","laws":["03623"],"提案編號":"468委10236","案由":"本院委員薛凌、黃偉哲、江義雄等21人，鑒於公務人員退休法將公務人員服義務役之役期，納入退休年資之規定，而勞工退休金條例卻無相關之規定，顯有違法治之公平性。一般民眾雖與公務人員同盡兵役之國民義務，公務人員之役期可納入公務人員退休年資計算，但一般民眾卻無法獲得相同之待遇，此種差別待遇十分不合理。為避免社會福利獨厚公教人員之情事發生，爰擬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以維社會之公平正義精神，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之規定公務人員之義務役、替代役役期可併入退休年資。然而，勞工退休金條例卻無類似之規定，顯有社會福利獨厚公務人員之傾向。\n二、為避免民眾與公務人員同服兵役卻有不一致差別待遇，應主動立法增加一般民眾服義務、替代役期可納入勞工退休年資之規定，以維社會之公平正義精神。","對照表":[{"law_id":"03623","law_name":"勞工退休金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四條　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但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n\n前項工作年資採計，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為準。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n\n勞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時，於有第一項規定情形者，始得請領。","law_content_id":"03623:03623:2004-06-11-制定:27","說明":"一、本條修正。\n\n二、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之規定公務人員之義務役、替代役役期可併入退休年資。然而，勞工退休金條例卻無類似之規定，顯有社會福利獨厚公務人員之傾向。\n\n三、為避免民眾與公務人員同服兵役卻有不一致差別待遇，應主動立法增加一般民眾服義務、替代役期可納入勞工退休年資之規定，以維社會之公平正義精神。","修正":"第二十四條　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但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n\n前項工作年資採計，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為準，惟勞工曾服義務役軍職、替代役人員年資亦得採計為退休年資。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n\n勞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時，於有第一項規定情形者，始得請領。"}]}],"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00103070201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