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00209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杰等36人","議案名稱":"「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02/pdf/07/07/01/LCEWA01_070701_0002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02/word/07/07/01/LCEWA01_070701_0002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陳杰","黃昭順","江義雄","丁守中","鄭麗文"],"連署人":["孔文吉","曾永權","林德福","張顯耀","簡東明","賴士葆","邱毅","潘維剛","孫大千","盧嘉辰","林郁方","李慶華","翁重鈞","蔣乃辛","費鴻泰","黃義交","周守訓","楊仁福","陳根德","林建榮","蕭景田","盧秀燕","李鴻鈞","鄭金玲","廖國棟","許舒博","劉盛良","鄭汝芬","李復興","洪秀柱","黃志雄"],"議案狀態":"排入院會","議案流程":[{"會期":"07-07-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1-02-22"]},{"會期":"07-07-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1-02-22"]}],"mtime":"2024-01-19T05:01:11+08:00","屆期":7,"first_time":"2011-02-22","last_time":"2011-02-2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7-7-1","會期":7,"字號":"院總第1121號委員提案第10255號","laws":["01139"],"提案編號":"1121委10255","案由":"本院委員陳杰、黃昭順、江義雄、丁守中、鄭麗文等36人，鑑於我國於九十年一月一日起開始施行「週休二日」，然九百萬廣大勞工卻是「雙週工時84小時」，明顯不公平！爰修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修正草案，讓勞工同享週休二日，以維護勞工應有之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139","law_name":"勞動基準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十條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n\n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n\n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n\n第二項及第三項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n\n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存一年。","law_content_id":"01139:01139:2002-12-10-修正:34","說明":"一、我國於89年10月03日公布「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並於90年1月1日起實施，迄今已將近十個年頭，國人已習慣週休二日的生活模式。\n\n二、而本法於89年6月28日公布施行之立法理由：為落實勞工實施週休二日及推動未來全面實施週休二日，將原條文中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之規定，修改為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n\n三、因此，為使勞工同享社會進步之果實，爰修訂本條，明定雙週工時八十小時，以維護勞工權益。","修正":"第三十條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小時。\n\n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n\n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n\n第二項及第三項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n\n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存一年。"}]}],"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00209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