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00321070200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1人","議案名稱":"「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02/pdf/07/07/06/LCEWA01_070706_0003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02/word/07/07/06/LCEWA01_070706_0003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教育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草案」、「教育部中小學及學前教育署組織法草案」、「國家圖書館組織法草案」、「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組織法草案」、「國立教育廣播電臺組織法草案」、「國立臺灣圖書館組織法草案」及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盧秀燕等31人擬具「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組織法草案」案。","billNo":"1000414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教育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草案」、「教育部中小學及學前教育署組織法草案」、「國家圖書館組織法草案」、「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組織法草案」、「國立教育廣播電臺組織法草案」、「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組織法草案」及「國立臺灣圖書館組織法草案」，並請同意撤回前送本院審議之「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組織法草案」案。","billNo":"1000110070100600"}],"提案人":["盧秀燕","鄭金玲","周守訓","羅淑蕾","蔣孝嚴"],"連署人":["陳秀卿","劉銓忠","徐少萍","侯彩鳳","羅明才","朱鳳芝","吳清池","林明溱","簡東明","蔡錦隆","盧嘉辰","林鴻池","陳根德","蔣乃辛","蔡正元","江玲君","丁守中","薛凌","黃昭順","翁重鈞","林德福","林建榮","劉盛良","張嘉郡","顏清標","馬文君"],"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7-07-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日期":["2011-03-25","2011-03-29"]},{"會期":"07-07-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1-03-25","2011-03-29"]},{"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1-04-14"]}],"mtime":"2024-01-19T04:57:39+08:00","屆期":7,"first_time":"2011-03-25","last_time":"2011-04-1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7-7-6","會期":7,"字號":"院總第787號委員提案第10351號","laws":["01784"],"提案編號":"787委10351","案由":"本院委員盧秀燕、鄭金玲、周守訓、羅淑蕾、蔣孝嚴等31人，有鑒於全球數位資訊發展之趨勢，國立臺中圖書館將於101年完成新館遷建，並轉型為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為落實國家教育文化整體提升之目標，本席建請行政院組織改造之際，因該館已核定為三級機構之組織定位，故連帶檢視、調整組織規劃及副館長暨主管職務列等，以利嶄新業務發展及輔導公共圖書館業務之推動。爰提出「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組織法草案」，俾利職務次等公平原則之維護，並促進全國公共圖書館業務深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由於國立臺中圖書館將於101年搬遷新館，並轉型全國首座國家級數位圖書館，更名為「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目前行政院組織改造規劃中，該館館長調升至簡任十二職等，但副館長仍維持簡任十職等，產生官等職等跳空情形，首長職務只能由館外人員遞補，導致該館資深、優秀人員無法獲得逐級陞遷之機會，甚至被迫轉往其它機關單位尋求發展，不僅影響工作效率，更造成優秀人才流失。\n二、國立臺中圖書館雖經政府組織改造為三級機關，但組織層級、副館長暨主管職務列等仍維持原四級機關規劃，不符官等職等之公平原則，且若於101年遷建新館後再辦理調整組織人力規劃，將浪費行政及立法資源，實應同時順應此次改造契機，加以調整。\n三、此外，該館首長職務列等為十二職等，副首長及一級主管仍維持簡任十職等及八—九職等，明顯不符各職務等次高低之公平合理、平衡精神。爰此，本席特提出「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組織法第三條草案」，提高副館長職務列等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重新調整職務任等及工作執掌，以維護官等職等之公平原則，同時提升圖書館業務處理效率與發展，促進圖書館輔導業務之推動，帶動全國公共圖書館整體向上之發展。","對照表":[{"law_id":"01784","law_name":"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組織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組織法草案","rows":[{"說明":"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增訂":"第一條　教育部為整合公共圖書館資源、推廣全民終身學習，及提供數位化、多元性、全球性圖書資訊業務，並輔導地方公共圖書館，特設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說明":"本館之權限職掌。","增訂":"第二條　本館掌理下列事項：\n\n一、圖書資訊與數位資源之採訪、徵集、媒體轉置、編目與知識組織之管理及維護。\n\n二、圖書資訊、文獻資料之閱覽、流通、典藏與維護及讀者服務。\n\n三、公共圖書館資源之整合、館際交流及圖書資訊合作之推動。\n\n四、圖書館之利用推廣、出版、媒體行銷、地方公共圖書館之輔導協助及館員專業教育培訓。\n\n五、實體與線上參考諮詢服務、多元文化服務及主題知識庫之建立。\n\n六、數位資源及多媒體資料之使用、數位學習與資訊素養之培育及社群服務。\n\n七、資訊系統、資訊安全等軟硬體之規劃、建置、管理與維護及公共圖書館之共用資訊系統服務。\n\n八、其他有關圖書資訊及地方公共圖書館輔導事項。"},{"說明":"一、目前行政院組織改造規劃中，該館館長調升至簡任十二職等，但副館長仍維持簡任十職等，產生官等職等跳空情形，首長職務只能由館外人員遞補，導致該館資深、優秀人員無法獲得逐級陞遷之機會，甚至被迫轉往其它機關單位尋求發展，不僅影響工作效率，更造成優秀人才流失。\n\n二、國立臺中圖書館雖經政府組織改造為三級機關，但組織層級、副館長暨主管職務列等仍維持原四級機關規劃，不符官等職等之公平原則，且若於101年遷建新館後再辦理調整組織人力規劃，將浪費行政及立法資源，實應同時順應此次改造契機，加以調整。","增訂":"第三條　該館置館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必要時得比照專科學校校長以上資格聘任；副館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說明":"","增訂":"第四條　本館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說明":"","增訂":"第五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00321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