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003240702005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丁守中等37人","議案名稱":"「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02/pdf/07/07/07/LCEWA01_070707_0001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02/word/07/07/07/LCEWA01_070707_0001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部組織法草案」及委員丁守中等37人擬具「農業部組織法草案」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漁業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組織法草案」案、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部農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及委員丁守中等39人擬具「農業部農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水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畜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獸醫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組織法草案」案。","billNo":"1000527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漁業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水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畜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獸醫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組織法草案」，並請同意撤回前送本院審議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獸醫試驗所組織法草案」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組織法草案」案。","billNo":"10001250701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丁守中等40人「農業部農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00324070200600"}],"提案人":["丁守中","呂學樟","林明溱","朱鳳芝","張嘉郡","廖婉汝","蔣乃辛","楊瓊瓔","潘孟安","徐耀昌","蘇震清","劉盛良","蔡錦隆","林滄敏","蔣孝嚴","馬文君"],"連署人":["林德福","黃偉哲","李復興","翁重鈞","廖國棟","張慶忠","陳明文","江義雄","侯彩鳳","賴士葆","趙麗雲","鍾紹和","潘維剛","陳秀卿","蔡正元","楊仁福","江玲君","黃義交","黃昭順","吳清池","紀國棟"],"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7-07-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日期":["2011-04-01"]},{"會期":"07-07-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1-04-0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1-05-26"]},{"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1-05-27"]}],"mtime":"2024-01-19T04:55:52+08:00","屆期":7,"first_time":"2011-04-01","last_time":"2011-05-27","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7-7-7","會期":7,"字號":"院總第1204號委員提案第10367號","laws":["03171"],"提案編號":"1204委10367","案由":"本院委員丁守中、呂學樟、林明溱、朱鳳芝、張嘉郡、廖婉汝、蔣乃辛、楊瓊瓔、潘孟安、徐耀昌、蘇震清、劉盛良、蔡錦隆、林滄敏、蔣孝嚴、馬文君等37人，有鑒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因應未來行政院新架構調整，本諸「精實、彈性、效能」原則，以維護農業生產環境、輔導農田水利永續經營為首要目標，並將農田水利業務比照目前農委會農田水利處業務，置於第二條農業部掌理事項，而不附屬於第五條所設之農村發展署下組級業務。爰提出「農業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以下簡稱基準法）已於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布施行，部分條文並於九十九年二月三日修正公布，並經行政院定自九十九年二月五日施行。該法對於機關組織法規名稱與應定事項、機關權限、職掌及重要職務設置，以至於機關規模與建置標準及內部單位個數等事項皆有所規定。\n二、行政院組織法業於九十九年二月三日修正公布，並定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開始施行，其第三條第十款規定行政院設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復依基準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本部之組織應以法律定之，爰擬具「農業部組織法」草案，其要點如下：\n1.本部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草案第一條）\n2.本部之權限職掌。（草案第二條）\n3.本部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草案第三條）\n4.本部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草案第四條）\n5.本部依職掌所設次級機關之名稱及業務。（草案第五條）\n6.本部因業務需要派員駐境外辦事。（草案第六條）\n7.本部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草案第七條）","對照表":[{"law_id":"03171","law_name":"農業部組織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農業部組織法草案","rows":[{"說明":"農業部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增訂":"第一條　行政院為辦理全國農業、漁業、畜牧業行政業務，特設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說明":"本部之權限職掌。","增訂":"第二條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n\n一、農業與農地利用政策、法規、計畫之規劃、管理及監督。\n\n二、農會、漁會與農漁民福利政策、法規、計畫之規劃、管理及監督。\n\n三、農田水利政策、法規、設施、計畫之規劃、管理及監督。\n\n四、農產品行銷政策、法規、計畫之規劃、管理及監督。\n\n五、畜牧業與動物保護政策、法規、計畫之規劃、管理及監督。\n\n六、農業金融與農民健康保險政策、法規、計畫之規劃、管理及監督。\n\n七、農業科技政策、法規、計畫之規劃、管理及監督。\n\n八、國際與兩岸農業合作政策、法規、計畫之規劃、管理及監督。\n\n九、所屬機關辦理農糧、漁業、動植物防疫檢疫、農村發展與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政策、法規、計畫之指導及監督。\n\n十、所屬機構辦理農業、水產、畜產、獸醫、農業藥物毒物、區域性農業、植物種苗、特用作物試驗研究之督導、協調及推動。\n\n十一、其他有關農業事項。"},{"說明":"本部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增訂":"第三條　本部置部長一人，特任；政務次長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說明":"本部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增訂":"第四條　本部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說明":"本部依職掌所設次級機關之名稱及業務。","增訂":"第五條　本部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n\n一、農糧署：規劃與執行農糧政策及管理事項。\n\n二、漁業署：規劃與執行漁業政策及管理事項。\n\n三、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劃與執行動植物防疫、檢疫、畜禽屠宰政策及管理事項。\n\n四、農村發展署：規劃與執行農村發展政策及管理事項。"},{"說明":"本部業務有派員駐境外辦事需要，考量其特殊性及相關駐外人員之權益，爰為本條規定。","增訂":"第六條　本部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境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說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六條雖已授權各機關訂定編制表，惟考量如僅於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之配置，將難窺知機關人員配置及運作之全貌，爰於本條再予重申。","增訂":"第七條　本部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說明":"本法之施行日期。","增訂":"第八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003240702005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