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005060702006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張顯耀等28人","議案名稱":"「公路法第四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7/07/14/LCEWA01_070714_0001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7/07/14/LCEWA01_070714_0001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張顯耀","林明溱","紀國棟","朱鳳芝","洪秀柱","丁守中","江玲君"],"連署人":["帥化民","蔣乃辛","翁重鈞","侯彩鳳","趙麗雲","蔡錦隆","陳根德","徐少萍","郭素春","吳清池","江義雄","盧秀燕","蔣孝嚴","蔡正元","羅明才","羅淑蕾","楊瓊瓔","盧嘉辰","林建榮","黃義交","孔文吉"],"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7-07-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1-05-20","2011-05-24"]}],"mtime":"2024-01-19T04:47:06+08:00","屆期":7,"first_time":"2011-05-20","last_time":"2011-05-2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7-7-14","會期":7,"字號":"院總第462號委員提案第10535號","laws":["02016"],"提案編號":"462委10535","案由":"本院委員張顯耀、林明溱、紀國棟、朱鳳芝、洪秀柱、丁守中、江玲君等28人，鑒於近年來政府大力推廣觀光旅遊，民眾對遊覽車的需求日趨增加，為避免車齡老舊，影響行車安全。爰擬具「公路法第四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車齡限制、行駛里程及保養記錄事項審查標準明文定之，以兼顧業者權益及民眾行的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近年來觀光旅行之推廣，國人對於旅遊服務品質的要求亦隨之提升，民眾對遊覽車之需求日趨增加，然而遊覽車時而常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犧牲了無數無辜生命，導致許多美滿家庭支離破碎。由於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或遊覽車客運業車況之良窳會直接影響到服務品質及行車安全，為避免車齡老舊影響安全，強制性淘汰過於老舊之車輛，實有其必要性\n二、各車廠通常要求車主在車輛行駛一定里程必須要回廠作定期保養，以及車廠對出場車輛的保固是以車齡加上行駛里程數作為標準。顯然影響車況是否有安全疑慮之標準者，除了車齡外，有關行駛里程數及保養情形亦是主要的關鍵。\n三、據此，為避免車齡老舊，影響行車安全，爰擬具修訂「公路法第四十條之一」條文修正案，對車齡限制、行駛里程及保養記錄事項審查標準明文定之，以兼顧業者權益及民眾行的安全。","對照表":[{"law_id":"02016","law_name":"公路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公路法第四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十條之一　新設立汽車運輸業所領用之車輛牌照，自核發牌照日起一年內，不得辦理撤銷或過戶轉讓。","說明":"一、由於營業大客車車況之良窳會直接影響到服務品質及行車安全，為避免車齡老舊，影響安全，立法予以強制性淘汰太過老舊之車輛，實有其必要性。\n\n二、除車齡外，有關行駛里程數及保養情形亦是主要的關鍵，爰建議增列第二項及第三項將審查標準明文規定應列行駛里程及保養記錄事項，以兼顧業者權益及民眾行的安全。","修正":"第四十條之一　新設立汽車運輸業所領用之車輛牌照，自核發牌照日起一年內，不得辦理撤銷或過戶轉讓。\n\n公共汽車及遊覽車應符合一定車齡，但其行駛里程數低於一定標準及保養記錄優良者，得予延長車齡。\n\n前項有關車齡年限、行駛里程數之標準、保養記錄優良之項目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公路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005060702006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