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005060702007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張顯耀等22人","議案名稱":"「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7/07/14/LCEWA01_070714_0001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7/07/14/LCEWA01_070714_0001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張顯耀","蔣乃辛","朱鳳芝","紀國棟","洪秀柱","江玲君"],"連署人":["林明溱","劉盛良","蔡錦隆","陳根德","徐少萍","郭素春","丁守中","江義雄","盧秀燕","蔣孝嚴","蔡正元","羅淑蕾","楊瓊瓔","林建榮","黃義交","孔文吉"],"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7-07-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1-05-20","2011-05-24"]}],"mtime":"2024-01-19T04:47:09+08:00","屆期":7,"first_time":"2011-05-20","last_time":"2011-05-2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7-7-14","會期":7,"字號":"院總第380號委員提案第10536號","laws":["02014"],"提案編號":"380委10536","案由":"本院委員張顯耀、蔣乃辛、朱鳳芝、紀國棟、洪秀柱、江玲君等22人，鑑於鐵路法於民國四十七年制訂迄今，雖曾歷經五次修訂，惟該法未能檢討修訂行車事故、異常事件、嚴重遲延等明確通報原則，不符現代科技化鐵路管理所需。爰擬具「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異常事件及嚴重遲延，亦應立即電報交通部，並隨時將經過情形報請查核，以保障乘客之權益及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依據鐵路法第四十條規定：「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遇有行車上之重大事故，應立即電報交通部，隨時將經過情形報請查核；其一般行車事故，應按月彙報。」惟對發生異常事件及嚴重遲延時，通報原則及時機之規定付之闕如。\n二、鐵路法於民國四十七年制訂迄今，雖曾歷經五次修訂，但該法未能檢討修訂行車事故、異常事件、嚴重遲延等明確通報原則，不符現代科技化鐵路管理所需。\n三、據此，爰擬具修訂「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案，增訂異常事件及嚴重遲延，亦應立即電報交通部，並隨時將經過情形報請查核，以保障乘客之權益及安全。","對照表":[{"law_id":"02014","law_name":"鐵路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十條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遇有行車上之重大事故，應立即電報交通部，並隨時將經過情形報請查核，其一般行車事故，亦應按月彙報。","說明":"一、本條修正。\n\n二、鐵路法於民國四十七年制訂迄今，雖曾歷經五次修訂，但該法未能檢討修訂行車事故、異常事件、嚴重遲延等明確通報原則，不符現代科技化鐵路管理所需。\n\n三、為使主管機關能第一時間得知各項行車事故、異常事件及嚴重遲延並做處理因應，爰增訂異常事件及嚴重遲延，亦應立即電報交通部，並隨時將經過情形報請查核。","修正":"第四十條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遇有行車上之重大事故、異常事件及嚴重遲延，應立即電報交通部，並隨時將經過情形報請查核，其一般行車事故，亦應按月彙報。"}]}],"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00506070200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