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008030701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行政院","議案名稱":"「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7/08/01/LCEWA01_070801_0003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7/08/01/LCEWA01_070801_0003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狀態":"排入院會","議案流程":[{"會期":"07-08-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1-09-16","2011-09-20"]},{"會期":"07-08-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1-09-16","2011-09-20"]}],"mtime":"2024-01-18T12:14:57+08:00","屆期":7,"first_time":"2011-09-16","last_time":"2011-09-2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政府提案","meet_id":"院會-7-8-1","會期":8,"字號":"院總第1801號政府提案第12696號","laws":["03631"],"提案編號":"1801政12696","對照表":[{"law_id":"03631","law_name":"就業保險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就業保險法第二十二條之一、第四十四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rows":[{"現行":"","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本法對於被保險人因可歸責於保險人之遲延給付而受有損害時，應如何救濟並無明文規定，爰參酌司法院釋字第六八三號解釋意旨及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增訂本條以明確規範保險人給付期間及逾期應加給利息。","修正":"第二十二條之一　依本法發給之保險給付，經保險人核定後，應在十五日內給付之。如逾期給付可歸責於保險人者，其逾期部分應加給利息。"},{"現行":"第四十四條　本法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n\n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修正之第三十五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law_content_id":"03631:03631:2009-04-21-修正:54","說明":"一、第一項及第二項未修正。\n\n二、於第三項明定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修正":"第四十四條　本法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n\n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修正之第三十五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n\n本法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施行。"}]}],"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008030701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