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00803070100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行政院","議案名稱":"「勞工保險條例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7/08/01/LCEWA01_070801_0003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7/08/01/LCEWA01_070801_0003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狀態":"排入院會","議案流程":[{"會期":"07-08-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1-09-16","2011-09-20"]},{"會期":"07-08-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1-09-16","2011-09-20"]}],"mtime":"2024-01-18T12:15:01+08:00","屆期":7,"first_time":"2011-09-16","last_time":"2011-09-2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政府提案","meet_id":"院會-7-8-1","會期":8,"字號":"院總第468號政府提案第12697號","laws":["01148"],"提案編號":"468政12697","對照表":[{"law_id":"01148","law_name":"勞工保險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之一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rows":[{"現行":"","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現行條文第十七條對於職業工會、漁會等所屬被保險人未依規定期限繳納保險費者，應加徵滯納金及暫行拒絕給付定有明文，但對於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因可歸責於保險人之遲延給付而受有損害時，應如何救濟則無明文規定。爰參酌司法院釋字第六八三號解釋意旨及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增訂本條以明確規範保險人給付期間及逾期應加給利息。","修正":"第二十九條之一　依本條例以現金發給之保險給付，經保險人核定後，應在十五日內給付之；年金給付應於次月底前給付。如逾期給付可歸責於保險人者，其逾期部分應加給利息。"}]}],"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008030701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