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011030702010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5人","議案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7/08/09/LCEWA01_070809_0001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7/08/09/LCEWA01_070809_0001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蔣乃辛","林明溱","盧秀燕","羅淑蕾","朱鳳芝","蔣孝嚴","郭素春","潘維剛","江義雄"],"連署人":["侯彩鳳","陳淑慧","鄭金玲","呂學樟","楊瓊瓔","徐少萍","蔡正元","林郁方","紀國棟","丁守中","洪秀柱","蔡錦隆","簡東明","孔文吉","陳根德","劉盛良"],"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7-08-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1-11-11","2011-11-15"]},{"會期":"07-08-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1-11-11","2011-11-15"]}],"mtime":"2024-01-19T04:33:11+08:00","屆期":7,"first_time":"2011-11-11","last_time":"2011-11-1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7-8-9","會期":8,"字號":"院總第756號委員提案第12842號","laws":["02017"],"提案編號":"756委12842","案由":"本院委員蔣乃辛、林明溱、盧秀燕、羅淑蕾、朱鳳芝、蔣孝嚴、郭素春、潘維剛、江義雄等25人，有鑑於媒體上不時傳出部分車輛駕駛不禮讓救護車、消防車，甚至惡意煞車阻擋，造成救護車上救護員受傷及病患救治無效往生，或無法即時救火滅火之憾事；但這些勤務車輛因無配備數位影音行車記錄器，往往無法有效舉證，任其逃逸而無法究責。為有效維護傷患、乘客及執法人員之生命安全、即時救火滅火、有效打擊犯罪及執行公務，爰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之二」，要求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公車及學校交通車等因執行勤務之車輛必須裝設數位影音行車記錄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媒體上不時傳出部分車輛駕駛不禮讓救護車、消防車，甚至惡意煞車阻擋，造成救護車上救護員受傷及病患救治無效往生，或無法即時救火滅火之憾事；但這些勤務車輛因無配備數位影音行車記錄器，往往無法有效舉證，任其逃逸而無法究責。因此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因執行勤務之車輛應加裝數位影音行車記錄器，爰提案增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之二」。\n二、以喧騰一時的新店救護車阻擋事件為例，起因為該日晚間新店消防分隊護送一名病危余姓老婦就醫時，因駕駛人之紅色小客車不但未讓道且反而刻意阻擋之行為，於救護車疾駛時緊擋在前並緊急煞車，造成消防車內徐姓救護員在車內撞擊車體受傷。蕭姓駕駛更伸出車窗外比出中指示威，嚴重影響延誤送醫與急救過程，余姓婦人到院後即宣告死亡。類似惡意行為若非鄰車有用數位影音行車紀錄器即時錄影，爆料給媒體，否則根本無從追究責任。\n三、在歐美國家的警備車已普遍裝置數位影音行車記錄器，用於記錄執行打擊犯罪，尤其是在追逐犯罪車輛效果尤佳。因此修法要求上述車輛必須加裝數位影音行車記錄器，以便有效打擊與嚇阻犯罪之發生。\n四、目前台北市公車評鑑指標，增加需加裝車內外監視錄影器評鑑項目，而今年六月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自治條例，強制學校交通車（娃娃車）皆須加裝具監視功能之行車記錄器，旨在維護乘客的安全，及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協助釐清權責，避免不必要之紛爭。\n五、修法重點：要求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公車及學校交通車等因執行勤務之車輛必須裝設數位影音行車記錄器。","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01103070201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