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01110070200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9人","議案名稱":"「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7/08/10/LCEWA01_070810_0001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7/08/10/LCEWA01_070810_0001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盧秀燕","費鴻泰","黃義交","鄭金玲","潘維剛","黃志雄","楊瓊瓔","蔣乃辛","趙麗雲"],"連署人":["賴士葆","吳清池","林岱樺","劉盛良","羅明才","康世儒","朱鳳芝","林德福","蔡錦隆","廖國棟","陳杰","徐少萍","陳瑩","洪秀柱","林明溱"],"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7-08-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11-11-18","2011-11-22"]},{"會期":"07-08-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1-11-18","2011-11-22"]}],"mtime":"2024-01-19T04:32:35+08:00","屆期":7,"first_time":"2011-11-18","last_time":"2011-11-2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7-8-10","會期":8,"字號":"院總第271號委員提案第12851號","laws":["01521"],"提案編號":"271委12851","案由":"本院委員盧秀燕、費鴻泰、黃義交、鄭金玲、潘維剛、黃志雄、楊瓊瓔、蔣乃辛、趙麗雲、蔣孝嚴、陳淑慧等29人，有鑑於國際穀物生產國作物收成狀況欠佳，以及乳製品出口大國先後發生水災及地震影響，奶粉大廠調漲奶粉價格，導致奶粉進口國際價格平均漲幅約七%至十六%。然而依據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九條之一規定，進口奶粉不被認為是嬰幼兒餐飲類之主食，其應徵之營業稅不得由行政院機動調整，而受營業稅率五%至十%的限制。又因國內少子化問題日趨嚴重，政府除積極推廣生育補助計畫，更應穩定嬰幼兒主食品之物價，爰此特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奶粉一併納入機動降低營業稅項目，以減輕國人育兒壓力，同時鼓勵生育。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今年天候異常，巴西、印度、美國及澳洲等世界穀物主要生產國收成大受影響，國際大宗物資價格大幅上漲，增加乳製品產業之成本，又加上乳製品出口大國澳洲及紐西蘭先後發生水災及地震，台灣桂格、雀巢等奶粉大廠近已陸續調漲部分奶粉價格，平均漲幅約七%至十六%，每罐貴了四十元至一百元。\n二、依據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九條之一規定，進口小麥、大麥、玉米或黃豆應徵之營業稅，得由行政院機動調整，不受同法第十條營業稅稅率五%至十%的規定限制。在行政院九十七年對本法第九條之一的提案說明中，該條修法是為了因應小麥、大麥、玉米、黃豆等大宗物資之國際價格持續上漲之特殊經濟情況，以調節國內物資之供應，穩定國內物價。然大宗物資的定義既是餐飲類的主食產品，未滿六個月的嬰兒以嬰幼兒奶粉為主食、六個月以上的嬰幼兒雖可輔以副食品，但仍需從奶粉攝取重要之營養素，故奶粉亦屬應機動降低營業稅之大宗物資。\n三、近年來政府為了因應少子化之全球國際性問題，積極推廣生育補助計畫。根據聯合國估計，全球總生育率由1960年至1965年的4.97人，下降到2000年至2005年的2.69人。而台灣的總生育率更低，2006年台灣婦女生育率只有1.12人，比起1982年的2.515人，足足降低了55.5%，生育率多年來已蟬聯高居全球倒數第一名，甚至比高齡化的鄰國日本還要低。造成少子化的原因甚多，政府除推廣生育補助計畫，更應穩定嬰幼兒主食品物價，以減輕國人育兒壓力，營造適合生育的環境，方能達到鼓勵生育的目的。\n四、為使行政機關適當調整奶粉等大宗物資應徵之營業稅，以因應其國際價格持續上漲之特殊經濟情況，並穩定國內奶粉物價，特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行政院得機動調整進口奶粉應徵之營業稅，不受本法第十條營業稅稅率之限制。","對照表":[{"law_id":"01521","law_name":"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九條之一　為因應經濟特殊情況，調節物資供應，對進口小麥、大麥、玉米或黃豆應徵之營業稅，得由行政院機動調整，不受第十條規定限制。\n\n前項機動調整之貨物種類、調整幅度、實施期間與實際開始及停止日期，由財政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law_content_id":"01521:01521:2008-03-07-修正:16","說明":"一、大宗物資的定義既是餐飲類的主食產品，未滿六個月的嬰幼兒以嬰幼兒奶粉為主食、六個月以上的嬰幼兒雖可輔以副食品，但仍需從奶粉攝取重要之營養素，故奶粉亦屬應機動降低營業稅之大宗物資。\n\n二、政府面對國內少子化問題，除推廣生育補助計畫，更應穩定嬰幼兒主食品物價，以減輕國人育兒壓力，同時鼓勵生育。\n\n三、為因應特殊經濟情況，穩定國內物價，於第一項增列行政院得機動調整進口奶粉應徵之營業稅，不受本法第十條營業稅稅率之限制。","修正":"第九條之一　為因應經濟特殊情況，調節物資供應，對進口小麥、大麥、玉米、黃豆或奶粉應徵之營業稅，得由行政院機動調整，不受第十條規定限制。\n\n前項機動調整之貨物種類、調整幅度、實施期間與實際開始及停止日期，由財政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011100702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