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0305070200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薛凌等19人","議案名稱":"「勞工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03/LCEWA01_080103_0001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03/LCEWA01_080103_0001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薛凌"],"連署人":["趙天麟","黃偉哲","姚文智","陳節如","劉櫂豪","楊曜","吳秉叡","李俊俋","何欣純","潘孟安","尤美女","柯建銘","李應元","田秋堇","吳宜臻","林岱樺","管碧玲","陳亭妃"],"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1-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2-03-09","2012-03-13"],"會議代碼":"院會-8-1-3"},{"會期":"08-01-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3-09","2012-03-13"],"會議代碼":"院會-8-1-3"}],"mtime":"2024-01-19T04:27:05+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03-09","last_time":"2012-03-13","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1-3","會期":1,"字號":"院總第468號委員提案第12963號","laws":["01148"],"提案編號":"468委12963","案由":"本院委員薛凌等19人，鑒於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十條將公保人員之兵役役期，納入保險期間之規定，但勞工保險條例卻無相關條文予以規定，顯然有違法治之公平性。一般民眾與公教人員同為盡服兵役之國民義務，卻無法像公教人員一般將役期納入保險期間計算，在一般公司行號工作之民眾卻無法獲得同等待遇，此種差別有違社會公平正義之精神，基本權益上存有落差。為杜絕社會福利獨厚公教人員情事發生，爰擬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以維社會正義與平等之精神，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依據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依法徵服兵役而保留原職時，在服役期間，其應自付部分保險費，由政府負擔。」然勞工保險條例卻無類似之規定，顯有社會福利獨厚公教人員之疑慮。\n二、為避免本國國民同服兵役卻存有不一致之差別待遇，應主動立法增加一般民眾服役期間可納入勞保期間之規定，以維社會公平正義精神。","對照表":[{"law_id":"01148","law_name":"勞工保險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工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八條　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於其請領傷病給付或住院醫療給付未能領取薪資或喪失收入期間，得免繳被保險人負擔部分之保險費。\n\n前項免繳保險費期間之年資，應予承認。","law_content_id":"01148:01148:1979-01-17-全文修正:21","說明":"一、本條修正。\n\n二、依據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依法徵服兵役而保留原職時，在服役期間，其應自付部分保險費，由政府負擔。」然而，勞工保險條例卻無類似之規定，顯有社會福利獨厚公教人員之傾向。\n\n三、為避免民眾同服兵役卻有不一致的差別待遇，應主動立法增加一般民眾服役期間可納入勞保期間之規定，以維社會之公平正義精神。","修正":"第十八條　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於其請領傷病給付或住院醫療給付未能領取薪資或喪失收入期間，得免繳被保險人負擔部分之保險費。\n\n前項免繳保險費期間之年資，應予承認。\n\n被保險人依法徵服兵役而保留原職時，在服役期間，得自付全部保險費繼續加保。"}]}],"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3050702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