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03050702007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8人","議案名稱":"「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03/LCEWA01_080103_0002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03/LCEWA01_080103_0002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第十七條之一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7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秉叡等33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汝芬等25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潘孟安等20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管碧玲等29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黨團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世嘉等21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麗環等28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歐珀等18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亭妃等23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23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姚文智等26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淑蕾等31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尤美女等16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田秋堇等17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蔡錦隆等29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其邁等20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江惠貞等25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1案。","billNo":"1010509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第十七條之一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104050701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7人「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224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親民黨黨團「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224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秉叡等33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224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汝芬等25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224070202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潘孟安等20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01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9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02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民進黨黨團「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03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世嘉等21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03070202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麗環等28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05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3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05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3人「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05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05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姚文智等26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05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淑蕾等31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08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尤美女等16人「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08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田秋堇等17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09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錦隆等29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15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其邁等20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2070201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惠貞等25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05070202500"}],"提案人":["陳歐珀","田秋堇","何欣純"],"連署人":["陳節如","趙天麟","林佳龍","許添財","林淑芬","吳宜臻","尤美女","林岱樺","李應元","邱志偉","吳秉叡","姚文智","李昆澤","蔡其昌","許智傑"],"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1-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2-03-09","2012-03-13"],"會議代碼":"院會-8-1-3"},{"會期":"08-01-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3-09","2012-03-13"],"會議代碼":"院會-8-1-3"},{"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03-29"]},{"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04-23"],"會議代碼":"委員會-8-1-26-13"},{"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04-23"],"會議代碼":"委員會-8-1-26-13"},{"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04-25"],"會議代碼":"委員會-8-1-26-13"},{"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04-25"],"會議代碼":"委員會-8-1-26-13"},{"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04-26"]},{"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05-07"],"會議代碼":"委員會-8-1-26-16"},{"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05-07"],"會議代碼":"委員會-8-1-26-16"},{"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2-05-09"]}],"mtime":"2024-01-19T04:27:37+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03-09","last_time":"2012-05-0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1-3","會期":1,"字號":"院總第1722號委員提案第12966號","laws":["02513"],"提案編號":"1722委12966","案由":"本院委員陳歐珀、田秋堇、何欣純等18人，為保障國人健康權益與食品衛生之安全，並維護民眾知的權利，有關食品中之動物用藥安全容許殘留量，應標示其殘留藥品學名稱與殘留量，爰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一修正案」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為維護國人健康權益與食品衛生之安全，並捍衛民眾知的權利，讓民眾能清楚知悉自己所吃食物之成分，關乎於身體健康部分應做清楚標示。\n二、由於食品中之動物用藥殘留量相關標準，雖已有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針對安全容許量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制定，但有鑒於世界各國規定不依，而其對人體之危害並不能準確認定，以及近來各界爭議之美牛瘦肉精等問題，為防止未來相關動物用藥安全容許殘留量等相關使用疑議，特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一」修正草案。","對照表":[{"law_id":"02513","law_name":"食品衛生管理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七條　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食品添加物，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事項於容器或包裝之上：\n\n一、品名。\n\n二、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n\n三、食品添加物名稱。\n\n四、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輸入者，應註明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n\n五、有效日期。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須標示製造日期、保存期限或保存條件者，應一併標示之。\n\n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標示事項。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營養成分及含量；其標示方式及內容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2513:02513:2008-05-23-修正:21","說明":"一、目前已有《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針對動物用藥進行相關規定；而根據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也針對動物用藥殘留量有相關安全規範，但並未規範相關說明予民眾知曉。\n\n二、目前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與食品添加物，已有相關標示規定，但缺少食品中動物用藥安全容許殘留量等相關說明。","修正":"第十七條　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食品添加物，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事項於容器或包裝之上：\n\n一、品名。\n\n二、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n\n三、食品添加物名稱。\n\n四、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輸入者，應註明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n\n五、有效日期。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須標示製造日期、保存期限或保存條件者，應一併標示之。\n\n六、若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食品中動物用藥品項，應標示其殘留藥品學名稱與殘留量。\n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標示事項。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營養成分及含量；其標示方式及內容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現行":"第十七條之一　中央主管機關得就特定散裝食品之販售地點、方式予以限制或要求以中文標示原產地等事項。\n\n前項特定散裝食品之品項、販售地點與方式之限制及應標示事項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law_content_id":"02513:02513:2008-05-23-修正:22","說明":"","修正":"第十七條之一　中央主管機關得就特定散裝食品之販售地點、方式予以限制或要求以中文標示原產地等事項。\n\n其中若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食品中動物用藥品項，應標示其殘留藥品學名稱與殘留量。\n前兩項特定散裝食品之品項、販售地點與方式之限制及應標示事項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305070200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