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03120702006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議案名稱":"「動物保護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三及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04/LCEWA01_080104_0006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04/LCEWA01_080104_0006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三及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委員黃昭順等26人、委員邱議瑩等25人、委員高志鵬等21人分別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天麟等24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潘孟安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昭順等22人、委員林岱樺等28人、委員趙天麟等24人、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分別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呂玉玲等2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蕭美琴等24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志雄等21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鄭麗君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案。","billNo":"1020207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10224070102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6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8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5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1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1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19070203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4人「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25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潘孟安等17人「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10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2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16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8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925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4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11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05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26人「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23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蕭美琴等24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203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志雄等21人「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207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麗君等22人「動物保護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213070201200"}],"提案人":["徐欣瑩","呂學樟","姚文智","紀國棟"],"連署人":["廖正井","林正二","鄭天財 Sra Kacaw","王惠美","張慶忠","段宜康","吳育昇","陳其邁","李俊俋","邱文彥","吳宜臻","盧嘉辰","謝國樑","孔文吉","廖國棟","李應元"],"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1-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12-03-16","2012-03-20"],"會議代碼":"院會-8-1-4"},{"會期":"08-01-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3-16","2012-03-20"],"會議代碼":"院會-8-1-4"},{"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05-24"],"會議代碼":"委員會-8-1-19-25"},{"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12-26"],"會議代碼":"委員會-8-2-19-26"},{"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02-07"]}],"mtime":"2024-01-19T04:26:38+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03-16","last_time":"2013-02-07","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1-4","會期":1,"字號":"院總第1749號委員提案第13022號","laws":["03134"],"提案編號":"1749委13022","案由":"本院委員徐欣瑩、呂學樟、姚文智、紀國棟等20人，針對近日動物保護人士激烈抗議寵物繁殖場生存環境惡劣，不僅長期使其受到挨餓，並得到不人道的對待，對其繁殖所生之動物更有健康上之重大疑慮。為此，應於動物保護法中增列寵物繁殖場之業主對待其所繁殖寵物之基本照顧義務，爰提出「新增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之三條文及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近年來台灣不斷掀起寵物買賣熱潮，不但產生民眾棄養問題，更使寵物繁殖業者為大量販售，採取不人道的繁殖方式。大多數繁殖場為了大量販售，使母狗施打催情素，讓原本一年兩胎的狗隻生三、四胎，造成母狗骨質快速流失，身體快速老化。對於無法再生育的母狗，繁殖業者為省成本，不是將之棄養，就是任其餓死。而對於賣不出去的犬隻（六個月以上的犬隻難以販售），也採取同樣的處理方式，造成繁衍後代之不良環境，其悲慘程度令人不敢置信。爰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之三條文及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寵物繁殖場業主對寵物照顧之說明，以保障動物之基本生存權利，以及違反之罰則。（新增條文第二十二條之三以及第二十五條之二）","對照表":[{"law_id":"03134","law_name":"動物保護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動物保護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三及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rows":[{"說明":"為保障寵物繁殖場之寵物基本生存權利，及其繁殖場設計之健康及安全，應改善各項具體規範，要求寵物繁殖場符合基本條件，備如：\n\n一、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n\n二、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及清潔。\n\n三、接受法定動物傳染病之必要防治。\n\n四、避免其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n\n五、提供其他妥善之照顧。","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三　寵物繁殖場之負責人及經營者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依下列規定辦理：\n\n一、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n\n二、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及清潔。\n\n三、接受法定動物傳染病之必要防治。\n\n四、避免其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n\n五、提供其他妥善之照顧。"},{"說明":"為加強規範，並落實保障寵物繁殖場之寵物基本生存權利，應增加罰則。","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二　違反第二十二條之三之規範者，應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不改者，應令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3120702006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