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03190702008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議案名稱":"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05/LCEWA01_080105_0005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05/LCEWA01_080105_0005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許忠信"],"連署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1-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2-03-23","2012-03-27"],"會議代碼":"院會-8-1-5"},{"會期":"08-01-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3-23","2012-03-27"],"會議代碼":"院會-8-1-5"}],"mtime":"2024-01-19T04:23:08+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03-23","last_time":"2012-03-27","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1-5","會期":1,"字號":"院總第1545號委員提案第13066號","laws":["01137"],"提案編號":"1545委13066","案由":"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有鑒於政府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成立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於發生國內外重大災變時，向社會募款援助，卻屢屢引發捐款使用方式和執行效率之議論及社會質疑。本黨團認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並不被瑞士「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 ICRC）所承認，不會受到國際紅十字公約之約束，故應使「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回歸人民團體法之規範，重新登記立案；募款則比照公益勸募條例之規範，政府扮演「監督」而非「執行」的角色，爰擬提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民國四十三年公布施行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使「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成為台灣唯一經立法通過的民間組織。然「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並不被瑞士「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 ICRC）所承認，所以不會受到國際紅十字公約之約束和監督，是個不被國際上承認的組織，實無單獨特別立法，承認其地位之必要。\n二、現行「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中，存有許多不合理之規定，如第九條「會長」得一直連任；第十條政府指派官員擔任「理事」；第十一條政府指派官員擔任「監事」；第二十九條不須主管機關同意即可進行募捐；第三十條豁免賦稅之規定，處處可見政府球員兼裁判，募款所得之運用無法透明，其處理捐款的程序更令人質疑。2011年3月11日，日本發生大地震，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募得台灣民眾25億元的捐款，經過一年才捐出8億元，尚有約17億元未捐出，執行率不到30%。2004年南亞海嘯，捐款募到7億8千萬，至今還剩1億多元。2010年海地大地震，捐款募到2億8百多萬元，至今還有約一半的錢未使用。2009年台灣88風災，國人一口氣捐了47億元，到現在執行率也只有33%。更離譜的是，台灣921大地震的剩餘捐款，竟捐到中國去，完全悖離捐款人捐款之目的與意向。責信（Accountability）是公益勸募組織最寶貴的資產，不僅名稱、形象要珍惜，行事作為也要符合誠實廉正的原則。「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過往的表現，顯然不符合責信誠實廉正的原則。\n三、再檢視當初「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立法之功能性與必要性，現有人民團體法及公益勸募條例已足以規範。換言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之組織和運作應回歸人民團體法之規範，重新登記立案；募款相關規定則應比照公益勸募條例之規範，政府扮演「監督」而非「執行」的角色，爰擬提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319070200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