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0402070200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姚文智等28人","議案名稱":"「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07/LCEWA01_080107_0005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07/LCEWA01_080107_0005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本院國民黨黨團、委員蔣乃辛等21人、委員楊麗環等24人、委員江惠貞等22人、委員姚文智等28人及委員吳育昇等28人分別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11129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國民黨黨團「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607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1人「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3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麗環等24人「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10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惠貞等22人「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18070201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育昇等28人「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30070200300"}],"提案人":["姚文智","許智傑","江惠貞","吳育仁","何欣純","蔡其昌","陳歐珀"],"連署人":["楊曜","林岱樺","尤美女","陳明文","盧秀燕","孔文吉","許忠信","張嘉郡","魏明谷","林佳龍","廖正井","林正二","呂玉玲","蘇震清","鄭天財 Sra Kacaw","江啟臣","李俊俋","廖國棟","陳根德"],"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1-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2-04-13","2012-04-17"],"會議代碼":"院會-8-1-7"},{"會期":"08-01-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4-13","2012-04-17"],"會議代碼":"院會-8-1-7"},{"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11-26"],"會議代碼":"委員會-8-2-26-24"},{"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2-11-28"],"會議代碼":"委員會-8-2-26-25"}],"mtime":"2024-01-19T04:14:37+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04-13","last_time":"2012-11-2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1-7","會期":1,"字號":"院總第1578號委員提案第13198號","laws":["01230"],"提案編號":"1578委13198","案由":"本院委員姚文智、許智傑、江惠貞、吳育仁、何欣純、蔡其昌、陳歐珀等28人，鑒於現行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五款，與第二項第二款明定老年基本保障年金領取資格受「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格合計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屬個人所有之唯一房屋且實際居住者。但其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得扣除額度以新台幣四百萬元為限」等排富條款限制，然而目前公告土地現值每三年調整一次，致使部分原有領取資格者，將因公告土地現值調漲而受排富條款影響，進而喪失領取資格，如此變動顯然違背當初政府將補助非富有階層之老年族群之承諾，爰此，針對上述兩款提出本法律修正案，是否有當？請公決。","說明":"一、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並不代表當事人，也就是老年基本保障年金領取人其收入有所增加，因此不應被視為本法之排富對象，致使喪失領取資格。\n二、老年基本保障年金設置之初衷，即為照顧非富有階層之老年人口，其「保障」之意，即帶有政府將以津貼形式補助領取人直至過世為止之承諾，若日後因公告土地現值調整，而片面取消領取人之資格，將有違本年金「保障」之承諾，亦將損及人民對政府之信賴。","對照表":[{"law_id":"01230","law_name":"國民年金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十一條　本法施行時年滿六十五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三年內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而無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視同本法被保險人，得請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每人每月新臺幣三千元至死亡為止，不適用本章第三節至第五節有關保險給付之規定，亦不受第二章被保險人及保險效力及第三章保險費規定之限制：\n\n一、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n\n二、領取軍人退休\n\n俸（終身生活補助費）、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職、伍）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n\n(一)軍人、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領取一次退休（職、伍）金且未辦理政府優惠存款者，未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或所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之總額，自年滿六十五歲當月起以新臺幣三千元按月累計達原領取總額。\n\n(二)原住民領取一次退休（職、伍）金。\n\n三、領取社會福利津貼。\n\n四、財稅機關提供保險人公告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n\n五、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n\n六、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n\n前項第五款土地之價值，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房屋之價值，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扣除之：\n\n一、土地之部分或全部被依法編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且因政府財務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地主之因素而尚未徵收及補償者。\n\n二、屬個人所有之唯一房屋且實際居住者。但其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得扣除額度以新臺幣四百萬元為限。\n\n三、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n\n於本條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依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規定累計已達原領取總額者，不予補發老年基本保證年金。","law_content_id":"01230:01230:2011-06-13-修正:39","說明":"一、目前公告土地現值每三年調整一次，如此將連帶影響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領取資格，一旦公告土地現值調漲，將可能使領取人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超過五百萬，或超過四百萬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之扣除額度，導致喪失領取資格。\n\n二、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並不代表所有人收入有所增加，因此所有人其老人基本保證年金領取資格，不應受本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二項第二款等排富限制影響而喪失其資格。","修正":"第三十一條　本法施行時年滿六十五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三年內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而無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視同本法被保險人，得請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每人每月新臺幣三千元至死亡為止，不適用本章第三節至第五節有關保險給付之規定，亦不受第二章被保險人及保險效力及第三章保險費規定之限制：\n\n一、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n\n二、領取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職、伍）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n\n(一)軍人、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領取一次退休（職、伍）金且未辦理政府優惠存款者，未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或所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之總額，自年滿六十五歲當月起以新臺幣三千元按月累計達原領取總額。\n\n(二)原住民領取一次退休（職、伍）金。\n\n三、領取社會福利津貼。\n\n四、財稅機關提供保險人公告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n\n五、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n\n六、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n\n前項第五款土地之價值，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房屋之價值，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扣除之：\n\n一、土地之部分或全部被依法編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且因政府財務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地主之因素而尚未徵收及補償者。\n\n二、屬個人所有之唯一房屋且實際居住者。但其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得扣除額度以新臺幣四百萬元為限。\n\n三、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n\n於本條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依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規定累計已達原領取總額者，不予補發老年基本保證年金。\n\n符合第一項第五款所訂土地及房屋價值限制，以及第二項第二款所訂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限制，經政府認定擁有領取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資格者，日後不隨公告土地現值調整而影響其領取資格。"}]}],"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402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