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04030702010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5人","議案名稱":"「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第九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07/LCEWA01_080107_0009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07/LCEWA01_080107_0009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趙天麟","吳秉叡","李昆澤","邱志偉","陳明文","陳亭妃","蕭美琴","蘇震清"],"連署人":["吳宜臻","劉櫂豪","鄭麗君","劉建國","高志鵬","潘孟安","楊曜","何欣純","段宜康","陳節如","田秋堇","林世嘉","許添財","李俊俋","李應元","林佳龍","葉宜津"],"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1-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2-04-13","2012-04-17"],"會議代碼":"院會-8-1-7"},{"會期":"08-01-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4-13","2012-04-17"],"會議代碼":"院會-8-1-7"}],"mtime":"2024-01-19T04:16:29+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04-13","last_time":"2012-04-17","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1-7","會期":1,"字號":"院總第1545號委員提案第13222號","laws":["01137"],"提案編號":"1545委13222","案由":"本院委員趙天麟、吳秉叡、李昆澤、邱志偉、陳明文、陳亭妃、蕭美琴、蘇震清等25人，有鑑於本法於民國43年10月18日制定公布以來，僅在民國89年4月26日因配合臺灣省精省法令修改而進行部分文字修正外，施行迄今，尚未作大幅度之修正，惟隨著社會環境變遷，使紅十字會組織運作更臻合理，符合國人一般認知與期待，爰擬具「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第九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於民國43年10月18日制定公布以來，僅在民國89年4月26日因配合臺灣省精省法令修改而進行部分文字修正外，施行迄今，尚未作大幅度之修正，其中有關紅十字現行會長、總會長選舉方式，並未對其連任次數有限制，恐有萬年會長之嫌，不符合人民期待，故修改連任條件為得連任一次為限，以符合社會觀感，","對照表":[{"law_id":"01137","law_name":"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第九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九條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設會長一人，綜理會務，並對外代表總會，副會長一人至三人，襄助會長處理會務，會長副會長，均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會長因故不能視事時，由會長指定副會長一人代理，必要時得由副會長互推一人代理之。","說明":"總會長連任次數無限制，易造成萬年會長，故修改「會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以符合「人民團體法」之宗旨。","修正":"第九條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設會長一人，綜理會務，並對外代表總會，副會長一人至三人，襄助會長處理會務，會長副會長，均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會長因故不能視事時，由會長指定副會長一人代理，必要時得由副會長互推一人代理之。"},{"現行":"第十六條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分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至二人，理事十五人至二十一人，均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會長副會長及理事任期均四年，連選得連任，並設常務理事三人至五人，由理事互推之。\n\n支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至二人，理事九人至十五人，均由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說明":"為避免萬年會長不符合人民期待及社會觀感，故提案修改會長選舉制度，連選得連任一次。","修正":"第十六條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分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至二人，理事十五人至二十一人，均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會長副會長及理事任期均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並設常務理事三人至五人，由理事互推之。\n\n支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至二人，理事九人至十五人，均由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403070201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