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04100702005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0人","議案名稱":"「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08/LCEWA01_080108_0002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08/LCEWA01_080108_0002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林佳龍等3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何欣純等19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蔡其昌等26人、委員何欣純等22人分別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志偉等25人、委員吳宜臻等32人分別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秀燕等38人、委員姚文智等22人分別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鄭天財等22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201080703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佳龍等30人「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07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9人「社會救助法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04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其昌等26人「社會救助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2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2人「社會救助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30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5人「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9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宜臻等32人「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19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8人「社會救助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6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姚文智等22人「社會救助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02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等22人「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03070200400"}],"提案人":["楊瓊瓔"],"連署人":["林郁方","馬文君","詹凱臣","陳碧涵","陳淑慧","黃昭順","王育敏","鄭天財 Sra Kacaw","林滄敏","潘維剛","簡東明","鄭汝芬","廖國棟","陳學聖","吳育仁","蔣乃辛","蘇清泉","王廷升","賴士葆"],"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1-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2-04-20","2012-04-24"],"會議代碼":"院會-8-1-8"},{"會期":"08-01-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4-20","2012-04-24"],"會議代碼":"院會-8-1-8"},{"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3-01-02"],"會議代碼":"委員會-8-2-26-36"},{"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01-08"]}],"mtime":"2024-01-19T04:10:22+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04-20","last_time":"2013-01-0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1-8","會期":1,"字號":"院總第1037號委員提案第13273號","laws":["01128"],"提案編號":"1037委13273","案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0人，針對現行社會救助法有關中低收入戶審查要件之家庭不動產乙節，未能慮及中低收入戶家庭與其他兄弟姐妹親屬間所共同持有土地是否兼具經濟效益，變相導致諸多原具中低收入戶資格者，皆咸排除而不納入補助對象，與實務現狀顯有落差。基此，為落實政府照顧弱勢美意，應將上開審查要件增列「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兄弟姐妹親屬間共同持有土地」納入除外條款之內，藉以擴大照顧中低收入戶弱勢家庭，杜絕明為家境不佳，卻因共同持有不具經濟效益之不動產土地而無法獲得補助的情況，爰提出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現行社會救助法中有關中低收入戶要件之家庭不動產審查常拘泥形式主義，未能體現實際弱勢家庭困境，舉如現行兄弟姐妹親屬間所共同持有土地，其處分權限須共同持有人一定比例同意方可處分，實務上土地利用效益甚低，以致衍生過去經常出現家境不佳，卻因共同持有不動產土地而無法獲得中低收入戶補助的情況。社會救助審查機制應更體現弱勢家庭實際困境，避免「空有土地而無經濟效益」現象阻礙政府擴大照顧「近貧」弱勢家庭政策立意，爰增訂本法第五條之二第一項第五款規定，俾符實際現狀。","對照表":[{"law_id":"01128","law_name":"社會救助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之二　下列土地，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列入家庭之不動產計算：\n\n一、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n\n二、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n\n三、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古蹟保存用地及墳墓用地。\n\n四、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土地。\n\n前項各款土地之認定標準，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本法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1128:01128:2007-12-21-修正:8","說明":"一、查現行社會救助法中有關中低收入戶要件之家庭不動產審查常拘泥形式主義，未能體現實際弱勢家庭困境，舉如現行兄弟姐妹親屬間所共同持有土地，其處分權限須共同持有人一定比例同意方可處分，實務上土地利用效益甚低，以致衍生過去經常出現家境不佳，卻因共同持有不動產土地而無法獲得中低收入戶補助的情況。社會救助審查機制應更體現弱勢家庭實際困境，避免「空有土地而無經濟效益」現象阻礙政府擴大照顧「近貧」弱勢家庭政策立意。爰增訂本法第五條之二第一項第五款規定，俾符實際現狀。\n\n二、第二項未修正。","修正":"第五條之二　下列土地，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列入家庭之不動產計算：\n\n一、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n\n二、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n\n三、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古蹟保存用地及墳墓用地。\n\n四、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土地。\n\n五、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兄弟姐妹親屬間共同持有土地。\n前項各款土地之認定標準，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本法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4100702005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