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04190702036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江惠貞等18人","議案名稱":"「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09/LCEWA01_080109_0006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09/LCEWA01_080109_0006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二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9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第七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及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盧秀燕等46人、委員段宜康等16人分別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惠貞等18人、委員蔣乃辛等19人分別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江惠貞等20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30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王育敏等27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孫大千等21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委員蔡錦隆等18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田秋堇等17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王育敏等31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billNo":"1020531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案。","billNo":"1010904070100200"},{"議案名稱":"行政院「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二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10224070102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9人「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第七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及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6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秀燕等46人「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19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6人「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28070202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9人「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920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惠貞等20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02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30人「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03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29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7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25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1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06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錦隆等18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425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田秋堇等17人「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426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31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509070201700"}],"提案人":["江惠貞","楊玉欣"],"連署人":["張嘉郡","陳碧涵","蔡錦隆","呂學樟","江啟臣","羅淑蕾","陳鎮湘","林正二","徐少萍","呂玉玲","鄭天財 Sra Kacaw","吳育仁","紀國棟","魏明谷","羅明才","盧秀燕"],"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1-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2-04-27","2012-05-01"],"會議代碼":"院會-8-1-9"},{"會期":"08-01-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4-27","2012-05-01"],"會議代碼":"院會-8-1-9"},{"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05-31"]}],"mtime":"2024-01-19T04:07:25+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04-27","last_time":"2013-05-3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1-9","會期":1,"字號":"院總第1722號委員提案第13395號","laws":["02513"],"提案編號":"1722委13395","案由":"本院委員江惠貞、楊玉欣等18人，鑑於肥胖所造成的心血管疾病已常年為國人十大死因之一，國內十八歲以下青少年肥胖比例十年來增加四倍以上，成年人肥胖比例也高達四成以上，而其中高熱量食物是提供過多熱量來源之重要因素，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而國內速食業者長期以贈送玩具引誘兒童及青少年消費，而成為青少年肥胖之主要成因，爰此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明令禁止速食業者以玩具為行銷之方式，引誘兒童及青少年食用高熱量食物，以保護學童身體健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目前美國舊金山市政府已實施高熱量食品禁止搭贈玩具之措施，其法令為速食店的兒童餐熱量超過六百大卡，含鈉多於六百四十毫克或脂肪熱量超過百分之三十五，都不得附贈玩具，企圖有效減少兒童及青少年食用高熱量食物之消費動機。\n二、根據國際肥胖工作小組（IOIFF）調查五十九國的小朋友肥胖程度，亞洲臨近國家中，新加坡第卅二、日本第四十、中國大陸第四十三，台灣則高居第十六名，現在每四個孩子就有一個小胖子，且十年間成長四．五倍，我國兒童肥胖問題嚴重。\n三、另根據醫學報導，肥胖所造成之併發症可能會縮短壽命，並增加社會醫療及照護成本，影響國家競爭力。學童肥胖其罹患糖尿病的風險惟一般人之三倍，而七成肥胖者將同時有脂肪肝的問題，嚴重者可能轉化成肝硬化，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在少子化的時代，兒童的身體健康，政府應該更為重視。\n四、國內董氏基金會曾調查國小學生發現，學齡兒童中有高達三成學生是看到速食店促銷兒童餐的玩具廣告吵著要吃，其目的在換取搭贈的新玩具。由此可知速食業者之搭售手法為兒童肥胖的幫兇，加上父母，親戚常以消費素食為獎勵手段，也因此吃下很多高熱量食物。爰此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明令禁止速食業者以玩具為行銷之方式，引誘兒童及青少年食用高熱量食物，以保護學童身體健康。","對照表":[{"law_id":"02513","law_name":"食品衛生管理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鑑於肥胖所造成的心血管疾病已常年為國人十大死因之一，國內十八歲以下青少年肥胖比例十年來增加四倍以上，成年人肥胖比例也高達四成以上，而其中高熱量食物是提供過多熱量來源之重要因素，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而國內速食業者長期以贈送玩具引誘兒童及青少年消費，而成為青少年肥胖之主要成因。因此明令禁止速食業者以玩具為行銷之方式，引誘兒童及青少年食用高熱量食物，以保護學童身體健康。","增訂":"第十九條之一　速食店販售之餐飲每份之熱量、脂肪、鈉含量達一定數值以上者，禁止附贈玩具。\n\n前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4190702036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