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04240702009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8人","議案名稱":"「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10/LCEWA01_080110_0002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10/LCEWA01_080110_0002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8人、委員賴士葆等39人分別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暨委員許添財等19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billNo":"10106080703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9人「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02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親民黨黨團「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07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添財等19人「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28070201600"}],"提案人":["羅明才","李應元","吳育仁"],"連署人":["蘇清泉","林德福","盧秀燕","林世嘉","江惠貞","黃偉哲","潘維剛","蔣乃辛","林郁方","張嘉郡","高志鵬","蔡錦隆","趙天麟","陳鎮湘","廖正井"],"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8-01-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12-05-04","2012-05-08"],"會議代碼":"院會-8-1-10"},{"會期":"08-01-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5-04","2012-05-08"],"會議代碼":"院會-8-1-10"},{"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05-31"],"會議代碼":"委員會-8-1-20-11"},{"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06-04"],"會議代碼":"委員會-8-1-20-12"},{"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2-06-08"]}],"mtime":"2024-01-19T04:02:40+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05-04","last_time":"2012-06-0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1-10","會期":1,"字號":"院總第727號委員提案第13418號","laws":["01518"],"提案編號":"727委13418","案由":"本院委員羅明才、李應元、吳育仁等18人，鑒於財政部「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納入課稅方案」此一議題業已擾亂台灣證券交易市場，影響國內外資金挹注台灣證券市場之信心甚巨。且財政部所提版本除增加稽徵成本與民眾報稅的困難度外，無益於提升租稅公平正義，對於未來可望增加稅收的多寡亦難以預測。爰此，本席特提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修正案，藉由調整證券交易稅為千分之四，取代財政部所提「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納入課稅方案」，以減輕政策對市場衝擊，同時藉由提高交易稅，墊高投資成本，使得投資者於進出市場時能更加謹慎決策，有助於市場的穩定性；並且以幾近於無稽徵成本的方式增加政府可預見的相對穩定稅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依據財政部網站重大政策針對「租稅正義」之說明提及，我國雖無資本利得稅之名，惟有針對資本利得課稅之實。現行稅制已針對不同型態所得與財產之資本利得，課以不同租稅負擔，具有適度處理資本利得課稅之機制，包括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所得稅法、證券交易稅條例及土地稅法規範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及證券交易稅相關資本利得之課徵規定。而影響所得分配之因素眾多，將所得分配不均之原因歸咎於資本利得是否課稅，並不妥適。\n二、目前股票出售時，課徵0.3%證券交易稅。回顧79年1月1日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同時將證券交易稅稅率由0.15%提高至0.6%，83年再降至0.3%，足見現行證券交易稅中已有內含對證券交易所得分離課稅。\n三、今年三月份「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納入課稅方案」政策方向出台後，三月份之證券市場交易量較去年同期減少約百分之十五，相對地使得證券交易稅收較去年101.77億元減少百分之十五，實徵計85.68億元新台幣。\n四、100年度證交稅收達939億元，占總稅收比重5.32%。若將證券交易稅率由現行的千分之三提高為千分之四，漲幅為三成三，以去年度證交稅收為例，相當於由939億元提升至1252億元。若以99年度1,046億元的證交稅收為例，則提升為1,396億元。每年可為國庫增加200億元至350億元不等的稅收。\n五、此外，依據財政部現行「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納入課稅方案」之規劃，未來投資人虧損的部分仍得做為日後三至五年內盈餘部分之扣除額，其於空頭市場時，無益於增加國家稅收，而於多頭行情時，由於過往虧損可提列扣除，亦無助於增加國家稅收，誠屬徒勞無功。\n六、此外，對於持有股票滿五年以上者，得以交易所得之半數作為當年度所得，其餘半數免稅。此一部分於實務上不易認定。且衍生之申報、計算等亦更為複雜，諸如持有期間公司的增資、減資、配股息，持有者的購入時間點等，申報、計算等技術面、細節部分恐非多數散戶投資人能夠理解，而申報困難亦將平添財稅稽徵人員的工作量與稽徵成本。\n七、其餘配套措施尚未明朗化，致使台灣證券交易市場仍受政策不確定影響。對於制度設計上可能的缺漏，輿論上對於諸如人頭戶的氾濫、國內資金出走轉換成外資的形式投資以規避租稅等「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的揣測，亦恐使得財政部所提的「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納入課稅方案」徒具形式，而國內資金市場、國庫稅收則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對照表":[{"law_id":"01518","law_name":"證券交易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條　證券交易稅向出賣有價證券人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依左列稅率課徵之：\n\n一、公司發行之股票及表明股票權利之證書或憑證徵千分之三。\n\n二、公司債及其他經政府核准之有價證券徵千分之一。","law_content_id":"01518:01518:1993-01-16-修正:2","說明":"財政部「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納入課稅方案」此一議題業已擾亂台灣證券交易市場，影響國內外資金挹注台灣證券市場之信心甚巨。且財政部所提版本除增加稽徵成本與民眾報稅的困難度外，無益於提升租稅公平正義，對於未來可望增加稅收的多寡亦難以預測。爰此本席特提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修正案，藉由調整證券交易稅為千分之四，取代財政部所提「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納入課稅方案」","修正":"第二條　證券交易稅向出賣有價證券人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依下列稅率課徵之：\n\n一、公司發行之股票及表明股票權利之證書或憑證徵千分之四。\n\n二、公司債及其他經政府核准之有價證券徵千分之一。"}]}],"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424070200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