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04250702009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4人","議案名稱":"「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10/LCEWA01_080110_0001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10/LCEWA01_080110_0001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三及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委員黃昭順等26人、委員邱議瑩等25人、委員高志鵬等21人分別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天麟等24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潘孟安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昭順等22人、委員林岱樺等28人、委員趙天麟等24人、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分別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呂玉玲等2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蕭美琴等24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志雄等21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鄭麗君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案。","billNo":"1020207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10224070102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動物保護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三及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12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6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8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5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1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1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19070203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潘孟安等17人「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10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2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16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8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925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4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11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05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26人「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23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蕭美琴等24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203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志雄等21人「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207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麗君等22人「動物保護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213070201200"}],"提案人":["趙天麟","吳秉叡","陳亭妃","楊曜","段宜康","陳歐珀","李昆澤"],"連署人":["黃偉哲","吳宜臻","田秋堇","陳明文","蕭美琴","許智傑","鄭麗君","尤美女","何欣純","陳其邁","管碧玲","葉宜津","李應元","蘇震清","邱議瑩","魏明谷","邱志偉"],"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1-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12-05-04","2012-05-08"],"會議代碼":"院會-8-1-10"},{"會期":"08-01-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5-04","2012-05-08"],"會議代碼":"院會-8-1-10"},{"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05-24"],"會議代碼":"委員會-8-1-19-25"},{"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12-26"],"會議代碼":"委員會-8-2-19-26"},{"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02-07"]}],"mtime":"2024-01-19T04:01:56+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05-04","last_time":"2013-02-07","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1-10","會期":1,"字號":"院總第1749號委員提案第13434號","laws":["03134"],"提案編號":"1749委13434","案由":"本院委員趙天麟、吳秉叡、陳亭妃、楊曜、段宜康、陳歐珀、李昆澤等24人，有鑑於國內動物受虐案頻傳，對於行為人惡意或無故虐待傷害動物，主管機關應有緊急收容及救護措施，才可避免受虐動物遭到二度傷害，爰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動物保護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即規定：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然長期以來，政府並未致力於動物保護或動物救援之努力。近年來傳出多起虐待動物事件，台中知名牧場放任野生保護動物任遊客騎乘、新北市傳出多起虐待動物案，一對情侶只因感情因素虐貓出氣、台北市更傳出飼養人棄養15隻貓，致使互相啃食之悲劇，在在嚴重違反動物福利及生命權，動物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如此不尊重動物生命之行為，雖有法律規範，惟主管機關無緊急處置權，只好任由飼養人帶回受傷動物，後續動物處置情形如何，無人可知；為避免動物遭受二度傷害，應賦予主管機關緊急收容及救護權，爰增訂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第四項條文，以利動物保護救援。","對照表":[{"law_id":"03134","law_name":"動物保護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　動物之飼主，以年滿二十歲者為限。未滿二十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n\n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依下列規定辦理：\n\n一、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n\n二、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及清潔。\n\n三、提供法定動物傳染病之必要防治。\n\n四、避免其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n\n五、提供其他妥善之照顧。\n\n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law_content_id":"03134:03134:2010-01-07-修正:7","說明":"一、新增第五條第四項條文。\n\n二、賦予主管機關執行緊急收容及救護功能，並給予疑似受虐動物適當之處置，避免二度傷害。\n\n三、落實動物保護法尊重動物生命級保護動物之立法精神。","修正":"第五條　動物之飼主，以年滿二十歲者為限。未滿二十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n\n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依下列規定辦理：\n\n一、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n\n二、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及清潔。\n\n三、提供法定動物傳染病之必要防治。\n\n四、避免其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n\n五、提供其他妥善之照顧。\n\n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n\n對於受虐或傷害之動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給予緊急收容救護服務。"}]}],"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425070200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