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0430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2人","議案名稱":"「社會救助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11/LCEWA01_080111_0000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11/LCEWA01_080111_0000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林佳龍等3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何欣純等19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蔡其昌等26人、委員何欣純等22人分別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志偉等25人、委員吳宜臻等32人分別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秀燕等38人、委員姚文智等22人分別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鄭天財等22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201080703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佳龍等30人「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07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9人「社會救助法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04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其昌等26人「社會救助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2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5人「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9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宜臻等32人「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19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0人「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10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8人「社會救助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6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姚文智等22人「社會救助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02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等22人「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03070200400"}],"提案人":["何欣純","許智傑","魏明谷","林佳龍","李昆澤","蔡其昌","楊曜"],"連署人":["李應元","陳歐珀","吳秉叡","黃偉哲","田秋堇","吳宜臻","蕭美琴","薛凌","管碧玲","葉宜津","劉建國","鄭麗君","劉櫂豪","趙天麟","蔡煌瑯"],"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1-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2-05-11","2012-05-15"],"會議代碼":"院會-8-1-11"},{"會期":"08-01-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5-11","2012-05-15"],"會議代碼":"院會-8-1-1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3-01-02"],"會議代碼":"委員會-8-2-26-36"},{"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01-08"]}],"mtime":"2024-01-19T03:58:41+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05-11","last_time":"2013-01-0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1-11","會期":1,"字號":"院總第1037號委員提案第13468號","laws":["01128"],"提案編號":"1037委13468","案由":"本院委員何欣純、許智傑、魏明谷、林佳龍、李昆澤、蔡其昌、楊曜等22人，針對近年來臺灣經濟景氣下滑，失業率攀升以及貧富差距的擴大，貧窮問題似乎變得更為複雜與嚴重，現行社會救助法，能否有效因應問題以協助真正需要扶助的窮人，值得關注，而為配合社會實情，爰提案修正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針對近年來臺灣經濟景氣下滑，失業率攀升以及貧富差距的擴大，貧窮問題似乎變得更為複雜與嚴重，現行社會救助法，能否有效因應問題以協助真正需要扶助的窮人，值得關注；而社會救助係以照顧低收入戶、經濟弱勢及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尤其是特定身心障礙者，其求職工作較為不易，然為落實身心障礙之照顧及救助，建議特定身心障礙者之直系血親尊親屬不列入家庭應計算人口。爰提案修正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128","law_name":"社會救助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社會救助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　（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 ）\n\n第四條第一項及前條所定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n\n一、配偶。\n\n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n\n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n\n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n\n前項之申請人，應由同一戶籍具行為能力之人代表之。但情形特殊，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n\n第一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n\n一、尚未設有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n\n二、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n\n三、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n\n四、未與單親家庭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無扶養事實，且未行使、負擔其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父或母。\n\n五、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n\n六、在學領有公費。\n\n七、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n\n八、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n\n九、因其他情形特殊，未履行扶養義務，致申請人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訪視評估以申請人最佳利益考量，認定以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為宜。\n\n前項第九款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訂定處理原則，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n\n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協助申請人對第三項第四款及第九款未履行扶養義務者，請求給付扶養費。","說明":"特定身心障礙者，其求職工作較為不易，然為落實身心障礙之照顧及救助，建議特定身心障礙者之直系血親尊親屬不列入家庭應計算人口。爰增列第五條第二項第九款，另未避免補助浮濫，本條文之特定身心障礙者限縮於：中度以上之身心障礙者及輕度智能障礙及精神障礙者。","修正":"第五條　（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 ）\n\n第四條第一項及前條所定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n\n一、配偶。\n\n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n\n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n\n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n\n前項之申請人，應由同一戶籍具行為能力之人代表之。但情形特殊，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n\n第一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n\n一、尚未設有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n\n二、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n\n三、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n\n四、未與單親家庭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無扶養事實，且未行使、負擔其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父或母。\n\n五、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n\n六、在學領有公費。\n\n七、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n\n八、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n\n九、無工作能力、無撫養能力之特定身心障礙者之直系血親尊親屬。\n十、因其他情形特殊，未履行扶養義務，致申請人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訪視評估以申請人最佳利益考量，認定以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為宜。\n\n前項第十款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訂定處理原則，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n\n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協助申請人對第三項第四款及第十款未履行扶養義務者，請求給付扶養費。"}]}],"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430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