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05090702009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1人","議案名稱":"「學校衛生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12/LCEWA01_080112_0004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12/LCEWA01_080112_0004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管碧玲等21人、委員陳亭妃等22人、委員邱志偉等22人擬具之「學校衛生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文玲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天麟等22人、委員邱志偉等25人擬具之「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許智傑等24人、委員盧嘉辰等21人擬具之「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21107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2人「學校衛生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29070201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2人「學校衛生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01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文玲等18人「學校衛生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09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2人「學校衛生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25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2人「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917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5人「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07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智傑等24人「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18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嘉辰等21人「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02070200100"}],"提案人":["管碧玲"],"連署人":["李應元","蔡煌瑯","薛凌","蕭美琴","吳秉叡","陳明文","吳宜臻","段宜康","姚文智","李昆澤","鄭麗君","陳歐珀","高志鵬","潘孟安","何欣純","蘇震清","李俊俋","劉建國","蔡其昌","劉櫂豪"],"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1-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12-05-18","2012-05-22"],"會議代碼":"院會-8-1-12"},{"會期":"08-01-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5-18","2012-05-22"],"會議代碼":"院會-8-1-12"},{"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3-10-28"],"會議代碼":"委員會-8-4-22-11"},{"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11-06"],"會議代碼":"委員會-8-4-22-12"}],"mtime":"2024-01-19T03:57:06+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05-18","last_time":"2013-11-0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1-12","會期":1,"字號":"院總第1604號委員提案第13563號","laws":["01766"],"提案編號":"1604委13563","案由":"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1人，為保障罕見病童就學權益，確保其在學校就學的安全，並喚起學校與社會對罕見病兒童的重視，爰提出學校衛生法第十二條修正草案，將罕見病童列入學校加強輔導與照顧適用範圍，是否有當，請公決案。","說明":"如案由。","對照表":[{"law_id":"01766","law_name":"學校衛生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學校衛生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二條　學校對患有心臟病、氣喘、癲癇、糖尿病、血友病、癌症、精神病及其他重大傷病之學生，應加強輔導與照顧；必要時，得調整其課業及活動。","law_content_id":"01766:01766:2002-01-16-制定:12","說明":"為保障罕見病童之受教權，新增罕見疾病為適用範圍，以周全保障罕見疾病學童之權益。","修正":"第十二條　學校對患有心臟病、氣喘、癲癇、糖尿病、血友病、癌症、精神病、罕見疾病及其他重大傷病之學生，應加強輔導與照顧；必要時，得調整其課業及活動。"}]}],"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509070200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