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0516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黃昭順等17人","議案名稱":"「土地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13/LCEWA01_080113_0003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13/LCEWA01_080113_0003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黃昭順"],"連署人":["呂學樟","羅明才","陳碧涵","張嘉郡","林岱樺","翁重鈞","詹凱臣","林正二","吳育仁","紀國棟","陳雪生","廖國棟","呂玉玲","蘇清泉","楊應雄","曾巨威"],"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1-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12-05-25","2012-05-29"],"會議代碼":"院會-8-1-13"},{"會期":"08-01-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5-25","2012-05-29"],"會議代碼":"院會-8-1-13"}],"mtime":"2024-01-19T03:53:31+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05-25","last_time":"2012-05-2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1-13","會期":1,"字號":"院總第285號委員提案第13629號","laws":["01150"],"提案編號":"285委13629","案由":"本院委員黃昭順等17人，為挹注地方財政收入，避免舉債加劇，延宕地方開發及發展契機，爰提議修正「土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使地方政府處分、設定負擔或設超過十年之租賃其土地，經地方民意機關同意後，無須再送行政院核准，以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零八條至第一百十條及「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之直轄市、縣（市）有土地等財產處分應為地方政府之自治事項意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150","law_name":"土地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土地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五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說明":"「中華民國憲法」第十章中央與地方之權限，第一百零八條至第一百十條規定略以，省、縣財產之經營及處分由省、縣立法並執行之；又88年中央公布施行「地方制度法」，明定地方自治團體自治管理地方財政，同法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直轄市、縣（市）財產之經營及處分為直轄市、縣（市）之自治事項，故相關處分應僅經地方民意機關同意即可，故將須經行政院核准規定刪除，始符地方制度之立法意旨。","修正":"第二十五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516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