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05170702019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尤美女等17人","議案名稱":"「化學安全管理署組織條例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1/13/LCEWA01_080113_0004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1/13/LCEWA01_080113_0004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鄭汝芬等24人、委員田秋堇等16人、委員吳宜臻等20人、委員鄭天財等18人、委員葉宜津等23人分別擬具「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資源部氣象局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水利署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森林及保育署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資源部水保及地礦署組織法草案」及委員鄭天財等18人擬具「環境資源部地礦及地質調查局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資源部下水道及污染防治局組織法草案」、委員呂學樟等29人擬具「環境資源部下水道署組織法草案」及委員呂學樟等23人擬具「環境資源部下水道及環境工程局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管碧玲等20人、委員黃昭順等25人分別擬具「環境資源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資源部森林及自然保育試驗所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環境教育及訓練所組織法草案」；委員尤美女等17人擬具「化學安全管理署組織法草案」、委員林國正等16人擬具「環境資源部化學安全管理署組織法草案」及委員呂學樟等26人擬具「環境資源部化學品及污染管制局組織法草案」案；及委員吳宜臻等21人擬具「環境資源部核能安全署組織法草案」案。","billNo":"1020510070300200"},{"議案名稱":"行政院「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氣象局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水利署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森林及保育署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水保及地礦署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下水道及污染防治局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森林及自然保育試驗所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組織法草案」及「環境資源部環境教育及訓練所組織法草案」案。","billNo":"10102220701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汝芬等24人「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12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宜臻等20人「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28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田秋堇等16人「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07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葉宜津等23人「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05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9人「環境資源部下水道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9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3人「環境資源部下水道及環境工程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314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0人「環境資源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05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5人「環境資源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06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國正等16人「環境資源部化學安全管理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23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等18人「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及「環境資源部地礦及地質調查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03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宜臻等21人「環境資源部核能安全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28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6人「環境資源部化學品及污染管制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314070200500"}],"提案人":["尤美女","田秋堇"],"連署人":["潘孟安","蘇清泉","林國正","林正二","邱文彥","張曉風","陳歐珀","江惠貞","孔文吉","王育敏","陳節如","許智傑","李昆澤","鄭麗君","蔡其昌"],"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8-01-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2-05-25","2012-05-29"],"會議代碼":"院會-8-1-13"},{"會期":"08-01-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5-25","2012-05-29"],"會議代碼":"院會-8-1-13"},{"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05-10"]}],"mtime":"2024-01-19T03:54:19+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05-25","last_time":"2013-05-1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1-13","會期":1,"字號":"院總第1204號委員提案第13651號","laws":[],"提案編號":"1204委13651","案由":"本院委員尤美女、田秋堇等17人，鑒於毒性化學物質之管制依法係環境保護署職掌業務，原係由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負責關於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政策、法規之研訂及毒性化學物質之管制事項（環境保護署組織條例第九條）。然而近年來有待管制之新毒性化學物質類型及數量不斷增加，世界諸國就毒性化學物質管制紛紛採取新措施，如歐盟2006年生效之化學品登錄、評估、授權及管制法案（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REACH）對化學品之特性及風險衍生之危害加強源頭管制。美、日、韓國及中國大陸等國家皆參採REACH制度管理精神納入法規。我國亦於2006年起規劃引入此一精神，然而環境保護署就此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機制中對於毒物資料庫建制之訴求屢以人力不足回應。惟本次中央政府組織再造後，環境資源部人力將可獲得增加，應藉此成立化學安全管理署此一業務機關，以加強對有毒物質之管制工作。爰此，提出「化學安全管理署組織法草案」，明訂將毒性化學物質管制之執行工作，以利推行毒物管制政策。是否允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毒性化學物質之管制依法係環境保護署職掌業務，原係由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負責關於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政策、法規之研訂及毒性化學物質之管制事項（環境保護署組織條例第九條）。然而近年來有待管制之新毒性化學物質類型及數量不斷增加，世界諸國就毒性化學物質管制紛紛採取新措施，如歐盟2006年生效之化學品登錄、評估、授權及管制法案（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REACH）對化學品之特性及風險衍生之危害加強源頭管制。\n二、美、日、韓國及中國大陸等國家皆參採REACH制度管理精神納入法規。我國亦於2006年起規劃引入此一精神，然而環境保護署就此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機制中對於毒物資料庫建制之訴求屢以人力不足回應。惟本次中央政府組織再造後，環境資源部人力將可獲得增加，應藉此成立化學安全管理署此一業務機關，以加強對有毒物質之管制工作。\n三、去年（100年）塑化劑事件所包括的化學物質鄰苯二甲酸二酯DEHP，屬於環保署依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所定義之第四類化學物質，即「有汙染環境或危害健康之虞」，僅要求運作人於運作前申報毒理相關資料、定期申報運作與釋放量紀錄及災害通報，並應接受主管機關查核，但不受禁止或限制，不用許可程序管制，販賣、轉讓對象不需取得許可證等；100年10月5日監察院針對塑化劑事件的糾正案文已經指出，因第四類化學物質不若其他類別化學物質的管制較嚴格，故使塑化劑事件情形嚴重。而《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已為行政院之修法重點，故應成立化學安全管理署，以因應未來之修法與管制。\n四、100年11月14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其第23款環保署主管的通過決議包括「行政院進行組織改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整併後成為環境資源部，號稱『天下第一大部』，然而，對於先前塑化劑風波所衍生的化學物品源頭管理問題，政府並未能顯現有效管理，攸關6萬多種化學品源頭管控工作，未來環境資源部卻只在污染管制司下設置毒性化學物質管理科，由原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的5個人，負責政策規劃，為避免將來造成無法預估的傷害，建議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成立專責機構『化學安全管理署』，重新進行相關專業人力與經費資源的評估與配置，落實化學品的源頭管制。」","對照表":[{"law_id":"03741","law_name":"化學安全管理署組織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化學安全管理署組織法草案","rows":[{"說明":"化學安全管理署組織法訂定依據。","增訂":"第一條　本條例依環境資源部組織法第五條規定制定之。環境資源部為辦理化學物質登錄業務、毒性化學物質管理、環境用藥管理，特設化學安全管理署（以下簡稱本署）"},{"說明":"明定本署之掌理事項。","增訂":"第二條　化學安全管理署掌理下列事項：\n\n一、關於化學物質安全評估報告審查之執行。\n\n二、環境用藥製造、輸入及販賣之登記及許可核發等執行事項。\n\n三、既有及新化學物質之源頭登錄、清查、危害評估、分類、管理、管制及督導等執行專案。\n\n四、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管理、毒性化學物質環境流布調查、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調查、環境暴露調查之策劃、督導或執行事項及資訊公開等之執行。\n\n五、關於化學物質相關風險評估方法之研訂、運用、評估之策劃、督導或執行事項。\n\n六、關於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資訊管理之策劃、督導或執行事項。\n\n七、關於推動、協調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預防與環境事故應變之相關工作。\n\n八、國際交流與合作。"},{"說明":"本署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增訂":"第三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綜理本署）事務：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襄理本署事務。"},{"說明":"本署幕僚長之職稱及官等、職等。","增訂":"第四條　本署置主任秘書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說明":"為使本署所置人員各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訂定有所依據，爰授權另以編制表定之。","增訂":"第五條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說明":"明定本條例之施行日期。","增訂":"第六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517070201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