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05310702005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6人","議案名稱":"「海洋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2/01/LCEWA01_080201_0002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2/01/LCEWA01_080201_0002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丁守中等20人、委員姚文智等16人分別擬具「海洋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草案」案。","billNo":"1020201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海洋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草案」案。","billNo":"10102220710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丁守中等20人「海洋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30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6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31070200600"}],"提案人":["姚文智"],"連署人":["陳其邁","段宜康","劉櫂豪","邱志偉","魏明谷","鄭麗君","李俊俋","林佳龍","蔡其昌","葉宜津","吳秉叡","尤美女","邱文彥","吳宜臻","劉建國"],"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2-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2-09-18","2012-09-22"],"會議代碼":"院會-8-2-1"},{"會期":"08-02-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9-18","2012-09-22"],"會議代碼":"院會-8-2-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3-01-02"],"會議代碼":"委員會-8-2-36-25"},{"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3-01-02"],"會議代碼":"委員會-8-2-36-25"},{"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02-01"]}],"mtime":"2024-01-19T03:44:14+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09-18","last_time":"2013-02-0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2-1","會期":2,"字號":"院總第1603號委員提案第13768號","laws":["01088"],"提案編號":"1603委13768","案由":"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6人，鑒於台灣四面環海，且海洋扮演提供地球大量氧氣與調節氣候之功能，為使我國海洋生態得以適當保存與資源永續使用，增進國民了解與愛護海洋之保育意識，並跟上國際間維護海洋權利、整合海洋管理之趨勢。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希冀將海洋事務整合之立法工作，畢其功於一役，故建議增設海洋產業署、海洋保育署、海洋研究中心、海洋人力發展中心與海洋資訊中心。爰擬具「海洋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088","law_name":"海洋委員會組織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海洋委員會組織法草案","rows":[{"說明":"海洋委員會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增訂":"第一條　行政院為統合海洋相關政策規劃、推動及協調，並辦理海域及海岸巡防業務，提升我國國民暸解與愛護海洋之意識，特設海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說明":"本會之權限職掌。","增訂":"第二條　本會掌理下列事項：\n\n一、海洋總體政策與基本法令之統合規劃、推動、協調及審議。\n\n二、海洋產業發展之統合規劃、推動及協調。\n\n三、海洋環境保護、資源管理、永續發展、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污染防治之統合規劃、推動及協調。\n\n四、海域與海岸安全統合規劃、推動及協調。\n\n五、海洋文化與教育之統合規劃、推動及協調。\n\n六、海洋科學研究與技術發展之統合規劃、推動及協調。\n\n七、海洋人力資源發展之統合規劃、推動及協調。\n\n八、海洋國際公約內國法化與國際合作之統合規劃、推動及協調。\n\n九、海洋知識資訊出版之統合規劃、推動及協調。\n\n十、其他有關海洋統合事務、海域安全及海洋生態保育事項。"},{"說明":"一、本會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n\n二、為強化未來本會之諮詢機制，明文落實本會委員之組成包括海洋事務專家、學者、團體代表及相關部會副首長之參與，明訂本會置委員之人數及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派兼或聘兼之規定。\n\n三、為營造兩性共治共決之決策參與的環境，因此本委員會之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增訂":"第三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綜理會務。副主任委員三人，襄助會務；其中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其中一人得為特任。\n\n本會置委員十七人至十九人，由行政院院長派兼或聘兼之。\n\n前項委員之派聘，其中海洋事務專家、學者及海洋生態保育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說明":"明訂委員會運作機制，落實海洋事務管理及本會之運作機制與審議事務。","增訂":"第四條　本會委員會會議，每月至少舉行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n\n前項會議以主任委員為主席；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副主任委員一人代理之。\n\n有關海洋政策及海洋與海岸開發計劃，需經委員會會議議決之。"},{"說明":"本會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增訂":"第五條　本會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說明":"本會依職掌所設次級機關之名稱及業務。","增訂":"第六條　本會設海巡署，規劃與執行海域及海岸巡防事項。"},{"說明":"本會設立海洋產業署，納入交通部港務局、交通部航政司、船舶聯合設計中心、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等相關單位，以整合海洋產業事務，加強國家海洋發展競爭力。","增訂":"第七條　本會設海洋產業署，規劃、推動及協調航運、船舶建造、港口管理、漁業、海洋觀光休閒運動與海洋資源開發等事項。"},{"說明":"為有效保育我國海洋生態環境，統一事權，本會下設海洋保育署，納入環保署海洋污染防治科、漁業署海洋保育科、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等海洋生物相關保育單位，以期有效制定、落實海洋生態保育政策。","增訂":"第八條　本會設海洋保育署，統合規劃、推動及協調海洋環境保護、資源管理、永續發展、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污染防治等事項。"},{"說明":"設海洋研究中心，以有效整合全國的海洋研究資源，建議納入氣象局海象測報中心、台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交通部港灣技術研究中心、水產試驗所海水繁養殖研究中心等相關海洋研究單位。","增訂":"第九條　本會設海洋研究中心，規劃與執行海洋文化與教育、海洋科學研究與技術發展及海洋國際公約國內法化與國際合作事項。"},{"說明":"海洋知識與事務具相當之專業與時代性，故應設立專責之海洋人力培訓機構，強化我國海洋人力資源。","增訂":"第十條　本會設海洋人力發展中心，統合規劃、推動及協調公務人力之海洋專業培訓與進修事項。"},{"說明":"我國為四面環海之國家，為使國民了解海洋、愛護海洋，故設立海洋資訊中心，強化海洋永續知識與資訊之公開與布達。","增訂":"第十一條　本會設海洋資訊中心：規劃、製作與出版海洋相關領域著作、影像、影音等有助於提升推廣國民了解與保護海洋之意識者。"},{"說明":"本會業務有派員駐境外辦事需要，考量其特殊性及相關駐外人員之權益，爰為本條規定。","增訂":"第十二條　本會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境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說明":"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n\n由於目前海巡署約有六成人員為軍職，建議設立四年落日條款，逐步完成文職任用回歸公務人員任用法。","增訂":"第十三條　本會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n\n前項編制表列有官等、職等之人員，得在不逾編制員額二分之一範圍內，就官階相當之警察或軍職人員派充之。俟本法施行四年後，全數完成由文職任用。"},{"說明":"確實落實海洋事務統籌之委員會成立目標。","增訂":"第十四條　本會成立時，由其他機關移撥人員之任用、管理及權利義務，依各該人員身分適用之相關法令辦理。"},{"說明":"本法之施行日期。","增訂":"第十五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5310702005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