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06040702005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呂玉玲等22人","議案名稱":"「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八十九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2/01/LCEWA01_080201_0004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2/01/LCEWA01_080201_0004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呂玉玲","盧秀燕","江惠貞","蘇清泉"],"連署人":["盧嘉辰","簡東明","吳育仁","蔡錦隆","陳鎮湘","翁重鈞","楊玉欣","陳碧涵","鄭天財 Sra Kacaw","呂學樟","林正二","詹凱臣","陳超明","陳雪生","張嘉郡","徐少萍","鄭汝芬","廖正井"],"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2-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2-09-18","2012-09-22"],"會議代碼":"院會-8-2-1"},{"會期":"08-02-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09-18","2012-09-22"],"會議代碼":"院會-8-2-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3-12-02"],"會議代碼":"委員會-8-4-36-20"},{"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3-12-02"],"會議代碼":"委員會-8-4-36-20"},{"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3-12-02"],"會議代碼":"委員會-8-4-36-20"}],"mtime":"2024-01-19T03:45:10+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09-18","last_time":"2013-12-0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2-1","會期":2,"字號":"院總第246號委員提案第13804號","laws":["04536"],"提案編號":"246委13804","案由":"本院委員呂玉玲、盧秀燕、江惠貞、蘇清泉等22人，鑑於近來醫院急診室安全拉警報，不管是黑道尋仇、喝酒鬧事、打傷醫事人員，都不應該再以單純治安事件視之，而是整個醫療照護體系失靈的警訊，何況現今醫療體系，醫事人員不僅要面臨勞動條件惡化及過勞問題，如果救人治病時間都不夠，還得面臨辱罵、脅迫等暴力威脅，甚至遭受暴力相向之後，還得自己花時間蒐證、提告，實在嚴重危害醫療安全環境及醫護人員身心，故為確保第一線醫事人員的人身安全及捍衛病人的就醫照護環境，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八十九條之三條文草案」，將危害醫護環境及人員滋事者比照公訴罪處置。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說明":"一、對於急診室防暴措施，即使衛生署去年已發函各醫院，要設獨立出入口、警民連線、增加保全等措施，但已近半年登上媒體版面的急診室暴力事件就有20起來看，根本成效有限甚至無法起嚇阻作用，因此為避免醫事人員照顧病人還要防暴力威脅，實有必要將所有妨害醫療行為列為「公訴罪」，以徹底追究滋事者刑事責任。\n二、針對醫事人員在醫院遭受暴力事件，儘管法務部多以刑法已有相關法條加以規範，認為要修法納入公訴罪有待商榷，但面對醫院醫護人力嚴重流失，如果讓醫事人員的安全也要送急診，國家的緊急醫療防護網可能面臨崩解，故實有必要拉高層級，將醫療環境中所有妨礙醫療之暴力威脅，視同公共危險罪，以確實保障醫護及病患的人身安全。","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6040702005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