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10020702008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李俊俋等21人","議案名稱":"「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2/04/LCEWA01_080204_0000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2/04/LCEWA01_080204_0000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六條及第四百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高志鵬等2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正井等20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宜臻等32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根德等22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一百五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正井、呂學樟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正井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其邁等2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柯建銘等3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俊俋等2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尤美女等23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20613070300400"},{"議案名稱":"司法院、行政院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七條文草案","billNo":"1010430070100102"},{"議案名稱":"司法院、行政院「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六條及第四百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105170701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1人「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9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正井等20人「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9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宜臻等32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9070202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根德等22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一百五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01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正井等17人「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03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正井等17人「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15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親民黨黨團「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17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其邁等21人「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17070202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柯建銘等31人「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28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尤美女等23人「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12070200200"}],"提案人":["李俊俋","蔡其昌","潘孟安","鄭麗君","林岱樺"],"連署人":["黃文玲","葉宜津","何欣純","邱志偉","邱議瑩","吳宜臻","陳節如","陳其邁","陳歐珀","鄭天財 Sra Kacaw","李應元","蘇震清","許忠信","陳明文","劉櫂豪","林正二"],"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8-02-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2-10-12","2012-10-15","2012-10-16"],"會議代碼":"院會-8-2-4"},{"會期":"08-02-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10-12","2012-10-15","2012-10-16"],"會議代碼":"院會-8-2-4"},{"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12-10"],"會議代碼":"委員會-8-2-36-19"},{"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12-27"],"會議代碼":"委員會-8-2-36-24"},{"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06-20"]}],"mtime":"2024-01-19T03:35:47+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10-12","last_time":"2013-06-2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2-4","會期":2,"字號":"院總第161號委員提案第13976號","laws":["04552"],"提案編號":"161委13976","案由":"本院委員李俊俋、蔡其昌、潘孟安、鄭麗君、林岱樺等21人，有鑑於實務上缺乏辯護人保護之證人，易受法律語言霸權影響而作出不利於己之陳述，以致證人轉為被告的情形時有多聞，因而建議作刑事訴訟法法條內容之修訂，以臻完善刑事訴訟法被告於憲法所享有之訴訟權保障。爰此，特提出「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案，為證人提供選任辯護人之選項，期能符合訴訟權制度性保障之要求，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實務上證人在缺乏辯護人保護下，因受傳喚作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後，再轉為被告之案例屢見不鮮。為保障人民訴訟權，杜絕司法部門以「證人」方式成為取得證據資料之便門，因而有必要使證人同享辯護人之協助，強化其防禦能力，促進訴訟當事人實質上對等之落實，並兼顧人權保障與公共利益之追求。","對照表":[{"law_id":"04552","law_name":"刑事訴訟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七條　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同。\n\n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n\n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通知前項之人得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law_content_id":"04552:04552:1997-12-12-修正:32","說明":"實務上證人身份傳喚，在缺乏辯護人保護下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之影響作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後，再轉為被告之案例屢見不鮮。為保障人民訴訟權，故增訂證人選任辯護人之規定。","修正":"第二十七條　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及證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同。\n\n被告、犯罪嫌疑人或證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犯罪嫌疑人或證人選任辯護人。\n\n被告、犯罪嫌疑人或證人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通知前項之人得為被告、犯罪嫌疑人或證人選任辯護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1002070200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