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1009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羅明才等26人","議案名稱":"廢止「期貨交易稅條例」，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2/05/LCEWA01_080205_0001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2/05/LCEWA01_080205_0001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羅明才","盧秀燕"],"連署人":["薛凌","李應元","呂玉玲","江惠貞","陳淑慧","王廷升","黃志雄","林明溱","呂學樟","張慶忠","盧嘉辰","楊應雄","張嘉郡","李貴敏","楊麗環","蔣乃辛","楊瓊瓔","邱文彥","蘇清泉","陳鎮湘","徐少萍","簡東明","蔡錦隆","陳超明"],"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2-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12-10-19","2012-10-23"],"會議代碼":"院會-8-2-5"},{"會期":"08-02-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10-19","2012-10-23"],"會議代碼":"院會-8-2-5"}],"mtime":"2024-01-19T03:34:22+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10-19","last_time":"2012-10-23","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2-5","會期":2,"字號":"院總第727號委員提案第14019號","laws":["01626"],"提案編號":"727委14019","案由":"本院委員羅明才、盧秀燕等26人，鑒於期貨交易僅是契約之形式約定未來買賣之權利，並無實體交易的作用。且證券交易市場與期貨交易市場之設置目的並不相同，前者為投資人投資、企業籌資之用，後者為避險之用。相較於沒有期交稅，只需繳交手續費的新加坡摩根台股指數期貨，外資法人當然青睞於新加坡，故外資多採取「在台灣買現股，到新加坡去交易摩台期避險」之策略，以致台灣期貨市場之競爭力不如新加坡。爰此，本席特提案廢止「期貨交易稅條例」，以期提高台灣市場之競爭力，在相同的條件下與新加坡市場競爭，做為邁向亞州金融中心的第一步。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何謂期貨交易？期貨契約係買、賣雙方約定於未來某一特定時點，以交易當時約定之價格交付某特定商品的一種標準化合約。所謂標準化，就是將交易標的物之品質、數量、交割日期與地點等要件均在契約中訂清楚，以增加交易的方便性與時效性。交易人可於契約到期前作相反方向的買賣以沖銷原來交易中所產生的履約義務（買方交錢、賣方交貨），則不須再交錢或交貨。從事期貨交易僅須支付契約價值一定百分比之保證金即可，換句話說，如果保證金是契約價值的百分之十，等於拿一塊錢便可以交易價值十塊錢的商品。因此，期貨交易具有以小搏大的高槓桿特性。高槓桿可使獲利放大，同時也可能造成損失倍增，為控制風險，遂有每天計算保證金是否足夠之規定（此為期貨交易之另一個特性，稱為「每日結算」）。如果一經洗價後發現保證金不足，交易人必須於期貨商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否則期貨商有權結清交易人的部位。保證金分為「原始保證金」與「維持保證金」兩個層次，交易人必須於交易前繳交原始保證金至期貨商指定之銀行帳戶，如果行情不利於交易人，致使保證金水位低於維持保證金，則交易人必須補足保證金至原始保證金水準。簡言之，期貨交易僅是契約之形式約定未來買賣之權利，並無實體交易的作用。\n二、證券交易市場與期貨交易市場之設置目的並不相同，前者為投資人投資、企業籌資之用，後者為避險之用。\n三、台灣指數期貨（台指期）在整體成交量超越新加坡交易所（SIMEX）於1997年正式掛牌交易的摩根台股指數期貨（摩台期），只是在未平倉口數（OI）部分仍有差距，觀察台指期一般平均未平倉口數很少超過10萬口，而摩台期未平倉量則普遍在10萬口之上，主要是因為國際法人在避險操作時，需要每個月建倉、轉換部位，而台指期課徵的期貨交易稅，將會直接墊高操作成本，相較於沒有期交稅，只需繳交手續費的摩台期，外資當然青睞於摩台期避險。\n四、期貨市場沒有國界，新加坡摩台指期貨挾金融中心與制度國際化及交易成本低等優勢，交易量始終大於我國，根據統計，今年1至6月台指期交易量是新加坡摩台指期的1.8倍，但新加坡摩台指期的未平倉量仍是台指期的2.18倍。許多外資法人「在台灣買現股，到新加坡去交易摩台指避險」。","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1009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