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1105070202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議案名稱":"「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2/08/LCEWA01_080208_0003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2/08/LCEWA01_080208_0003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江惠貞等25人、委員呂玉玲等25人分別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惠貞等26人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呂玉玲等2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十五條、第十七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1人、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分別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及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112120703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惠貞等25人「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16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25人「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14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惠貞等26人「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10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27人「老人福利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24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老人福利法第十五條、第十七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919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1人「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927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12070200500"}],"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趙天麟","林淑芬","許添財","尤美女","田秋堇","陳歐珀","蘇震清","葉宜津","邱志偉","林世嘉","潘孟安","管碧玲","薛凌","林佳龍","劉櫂豪"],"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8-02-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2-11-09","2012-11-13"],"會議代碼":"院會-8-2-8"},{"會期":"08-02-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11-09","2012-11-13"],"會議代碼":"院會-8-2-8"},{"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12-05"],"會議代碼":"委員會-8-2-26-27"},{"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2-12-11"]}],"mtime":"2024-01-19T03:27:32+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11-09","last_time":"2012-12-1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2-8","會期":2,"字號":"院總第1619號委員提案第14241號","laws":["01126"],"提案編號":"1619委14241","案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鑒於我國老人人數和比率呈現顯著成長，據內政部統計，82年達149萬人，占總人口比率超過7%，成為高齡化社會（Ageing Society）；至101年7月底逾255萬8,567人，占總人口11%。依據經建會人口中推計，107年將超過14%，成為高齡社會（Aged Society），114年此比率將再超過20%，成為超高齡社會（Super Aged Society）。故為鼓勵老人能多至戶外走動以及落實終身學習理念，爰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修正第二十五條，讓65歲以上老人進入收費之公營或公設民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憑身份證證件應給予免費優待；其為民間經營者，應給予半價優待，以發揚敬老傳統美德，並可藉此鼓勵老人多至戶外走動以及落實終身學習理念。\n二、增訂第五十二條之一，針對違反第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相關罰責，以達到強制性及約束性之法律效果。","對照表":[{"law_id":"01126","law_name":"老人福利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五條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n\n前項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law_content_id":"01126:01126:2012-07-26-修正:28","說明":"給予老人免費獲半價優待，可發揚敬老傳統美德，並可藉此鼓勵老人多至戶外走動以及落實終身學習理念。","修正":"第二十五條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應予以半價優待。\n\n老人進入收費之公營或公設民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憑身分證證件應予免費；其為民營者，應予半價優待。"},{"現行":"","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針對第二十五條之罰責，明訂處罰相關規定，以達致強制力效果。","修正":"第五十二條之一　違反第二十五條規定者，經主管機關令限期改善，仍不改善者，予以警告；經警告仍不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緩；其情節重大者，並得公告其事業單位及負責人姓名。"}]}],"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1105070202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