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1106070200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5人","議案名稱":"「環境資源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2/09/LCEWA01_080209_0002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2/09/LCEWA01_080209_0002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鄭汝芬等24人、委員田秋堇等16人、委員吳宜臻等20人、委員鄭天財等18人、委員葉宜津等23人分別擬具「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資源部氣象局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水利署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森林及保育署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資源部水保及地礦署組織法草案」及委員鄭天財等18人擬具「環境資源部地礦及地質調查局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資源部下水道及污染防治局組織法草案」、委員呂學樟等29人擬具「環境資源部下水道署組織法草案」及委員呂學樟等23人擬具「環境資源部下水道及環境工程局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管碧玲等20人、委員黃昭順等25人分別擬具「環境資源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資源部森林及自然保育試驗所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環境教育及訓練所組織法草案」；委員尤美女等17人擬具「化學安全管理署組織法草案」、委員林國正等16人擬具「環境資源部化學安全管理署組織法草案」及委員呂學樟等26人擬具「環境資源部化學品及污染管制局組織法草案」案；及委員吳宜臻等21人擬具「環境資源部核能安全署組織法草案」案。","billNo":"1020510070300200"},{"議案名稱":"行政院「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氣象局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水利署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森林及保育署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水保及地礦署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下水道及污染防治局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森林及自然保育試驗所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組織法草案」及「環境資源部環境教育及訓練所組織法草案」案。","billNo":"10102220701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汝芬等24人「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12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宜臻等20人「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28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田秋堇等16人「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07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葉宜津等23人「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05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9人「環境資源部下水道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9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3人「環境資源部下水道及環境工程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314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0人「環境資源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05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尤美女等17人「化學安全管理署組織條例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17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國正等16人「環境資源部化學安全管理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23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等18人「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及「環境資源部地礦及地質調查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03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宜臻等21人「環境資源部核能安全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28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6人「環境資源部化學品及污染管制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314070200500"}],"提案人":["黃昭順","楊應雄","管碧玲"],"連署人":["馬文君","簡東明","羅淑蕾","邱文彥","李桐豪","林岱樺","徐少萍","陳鎮湘","盧秀燕","陳碧涵","呂學樟","詹凱臣","吳育仁","陳雪生","蔣乃辛","紀國棟","林正二","呂玉玲","王廷升","林佳龍","丁守中","陳超明"],"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8-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2-11-16","2012-11-20"],"會議代碼":"院會-8-2-9"},{"會期":"08-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11-16","2012-11-20"],"會議代碼":"院會-8-2-9"},{"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05-10"]}],"mtime":"2024-01-19T03:25:12+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11-16","last_time":"2013-05-1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2-9","會期":2,"字號":"院總第1204號委員提案第14242號","laws":["03734"],"提案編號":"1204委14242","案由":"本院委員黃昭順、楊應雄、管碧玲等25人，鑒於國家公園成立之目的係為保護國家特有自然風景、野生物及史蹟，並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民國100年12月6日成立第一座國家自然公園－壽山國家自然公園，俾利逐步邁向建立完整國家公園系統，達到有效保存國家整體珍貴資源之目的。然該國家自然公園至今未設專責管理單位。據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規定，行政院設環境資源部，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第五條復規定為辦理國家公園及濕地業務，特設國家公園署，且為應轄區業務需要，得設各國家公園管理處。惟目前已成立之第一座國家自然公園，卻未能同步成立管理處？僅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籌備處，而於組織法草案內亦未明訂設立國家自然公園總管理處之法律授權，未能設置專責機構加以妥善規劃與管理。爰此，擬具「環境資源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於第五條明文設立「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期藉由體制結構上之落實，有效維護國家生態資源及達成保育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行政院組織法業於九十九年二月三日修正公布，並定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開始施行，其第三條規定行政院設環境資源部，另該「環境資源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第五條復規定設置國家公園署，辦理國家公園及濕地業務。\n二、我國目前已成立八座國家公園，包括自然型、郊野型、文化型及海洋型等，鑒於國家公園成立之目的係為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風景、野生物及史蹟，並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遂繼而透過國家公園法修法增列國家自然公園，於一百年十二月六日成立第一座國家自然公園－壽山國家自然公園，逐步邁向建立完整國家公園系統，達到有效保存國家整體珍貴資源之目的。\n三、惟目前已送本院審查之國家公園署組織法內，未明訂設立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之法律授權，然如未能設置專責機構加以妥善規劃與管理，將使鄰近人口集居的國家自然公園內亟需保育的環境資源產生不可回復的衝擊，故為有效維護國家生態資源及達成保育目標，爰擬增修行政院「環境資源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第五條本署依職掌所設次級機關之名稱，增列為『應轄區業務需要，得設各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及業務』。","對照表":[{"law_id":"03734","law_name":"環境資源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環境資源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rows":[{"說明":"國家公園署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增訂":"第一條　環境資源部為辦理國家公園及濕地業務，特設國家公園署（以下簡稱本署）。"},{"說明":"本署之權限職掌。","增訂":"第二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n\n一、國家公園、濕地保育政策、制度之規劃及推動。\n\n二、國家公園法、濕地保育法規之研擬、修訂及闡釋。\n\n三、國家公園、濕地區域範圍之選定、劃定、變更、廢止。\n\n四、國家公園、濕地保育計畫之審核、督導及推動。\n\n五、國家公園環境景觀、建築風貌、設施維護等工程之審核、督導及推動。\n\n六、國家公園環境教育、人才培育訓練、解說服務與生態旅遊之審核、督導及推動。\n\n七、國家公園自然資源或人文資產之調查、研究、審核、督導及推動。\n\n八、全國公園綠地政策研議及規劃。\n\n九、其他有關國家公園及濕地事項。"},{"說明":"本署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增訂":"第三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說明":"本署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增訂":"第四條　本署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說明":"一、國家公園成立之目的係為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風景、野生物及史蹟，並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遂繼而透過國家公園法修法增列國家自然公園，於一百年十二月六日成立第一座國家自然公園－壽山國家自然公園，逐步邁向建立完整國家公園系統，達到有效保存國家整體珍貴資源之目的。\n\n二、行政院版草案未明定設立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之法律授權，如未能設置專責機構加以妥善規劃與管理，將使鄰近人口集居的國家自然公園內亟需保育的環境資源產生不可回復的衝擊。","增訂":"第五條　本署為應轄區業務需要，得設各國家公園管理處及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說明":"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增訂":"第六條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說明":"本法之施行日期。","增訂":"第七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1106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