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11220702009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1人","議案名稱":"「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2/11/LCEWA01_080211_0002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2/11/LCEWA01_080211_0002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吳宜臻等24人、委員高志鵬等22人、委員潘孟安等18人分別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孫大千等23人、委員賴士葆等24人、委員謝國樑等20人、委員劉建國等16人、委員羅淑蕾等20人、委員陳根德等20人分別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育仁等19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少萍等24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七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尤美女等16人、委員魏明谷等17人、委員林世嘉等23人、委員蔣乃辛等23人、委員吳育仁等21人分別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1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304250703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宜臻等24人「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921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2人「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16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潘孟安等18人「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23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3人「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27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306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國樑等20人「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425070202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426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淑蕾等20人「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09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根德等20人「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29070202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育仁等19人「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214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411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少萍等24人「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七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14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0人「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19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尤美女等16人「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12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魏明谷等17人「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219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世嘉等23人「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516070202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3人「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29070202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育仁等21人「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120070200200"}],"提案人":["李昆澤","趙天麟","許智傑","陳歐珀","邱志偉","吳育仁"],"連署人":["劉建國","田秋堇","魏明谷","許添財","陳唐山","李俊俋","陳節如","李應元","林正二","黃文玲","林岱樺","陳其邁","蘇震清","潘孟安","陳雪生"],"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2-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2-11-30","2012-12-04"],"會議代碼":"院會-8-2-11"},{"會期":"08-02-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11-30","2012-12-04"],"會議代碼":"院會-8-2-1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4-04-14"],"會議代碼":"委員會-8-5-26-14"},{"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4-04-25"]}],"mtime":"2024-01-19T03:20:56+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11-30","last_time":"2014-04-2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2-11","會期":2,"字號":"院總第1121號委員提案第14357號","laws":["01139"],"提案編號":"1121委14357","案由":"本院委員李昆澤、趙天麟、許智傑、陳歐珀、邱志偉、吳育仁等21人，針對我國勞資權力不對等，雇主違反勞動基準法之情事一再發生，雖然在100年6月29日公布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修正，對違反規定之雇主，主管機關得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惟保障勞工權益，不應有差異，且實務上違反第七十九條以外罰則之情事並非少見，而且對勞工權益侵害更大，例如未給予資遣費、預扣工資、未給產假等，爰此，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修正只要違反本法罰則之情事，主管機關應主動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以資警惕，確保勞工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行政院勞委會於今年中公布2011年「掃A勞動檢查」專案，將黑心雇主名單公布於網上，同時也會由地方主管機關列管，按月查核到改善為止，以達到保障勞工權益，抑制不法雇主之效。這就是依據100年6月29日公布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修正，增訂三項違反相關規定行為之一者，得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也就是希望藉由公布違法雇主之方式，讓其心生警惕或顧及商譽，以減少違反勞動法情事發生。\n二、依據專案報告結果與勞委會統計資料指出，雇主除違反第七十九條之罰則之外，亦有多項違反其他罰則之狀況，而且其侵害勞工權益程度更為嚴重，包括未給予資遣費、預扣工資、未給產假或產假工資以及未給予退休金等規定，其相關罰責皆高於第七十九條之規定，顯見其影響勞工權益之程度高於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因此更有必要將違反相關規定之雇主予以公告，以喝阻其不法情事發生。\n三、爰此，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與增訂第八十條之一，將原先第七十九條第三項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之雇主得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之規定擴大範圍至違反勞基法所有罰則皆適用，以保障勞工權益，抑制雇主違法之情事。","對照表":[{"law_id":"01139","law_name":"勞動基準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七十九條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n\n一、違反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六十六條至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或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n\n二、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七條限期給付工資或第三十三條調整工作時間之命令。\n\n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三條所定假期或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n\n違反第四十九條第五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n\n有前二項規定行為之一者，得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law_content_id":"01139:01139:2011-06-13-修正:91","說明":"將本條第三項關於公布違法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之規定，配合本法第八十條之一增訂予以修正。","修正":"第七十九條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n\n一、違反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六十六條至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或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n\n二、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七條限期給付工資或第三十三條調整工作時間之命令。\n\n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三條所定假期或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n\n違反第四十九條第五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n\n有前二項規定行為之一者，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現行":"","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為加強雇主責任，抑制雇主違反勞動基準法之情事，以保障勞工權益，增加違反本法第七十五條至八十條之情形者，主管機構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等規定。","修正":"第八十條之一　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五條至第八十條之情形者，主管機關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1122070200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