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11290702008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羅淑蕾等37人","議案名稱":"「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2/12/LCEWA01_080212_0003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2/12/LCEWA01_080212_0003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羅淑蕾","楊應雄","林佳龍","黃偉哲","蔡其昌","楊瓊瓔","徐欣瑩"],"連署人":["黃昭順","王進士","盧嘉辰","張慶忠","陳根德","蘇清泉","徐耀昌","李昆澤","李俊俋","林正二","邱文彥","姚文智","曾巨威","管碧玲","葉宜津","廖正井","陳超明","廖國棟","陳碧涵","呂玉玲","吳育仁","楊玉欣","徐少萍","陳雪生","段宜康","黃文玲","簡東明","陳鎮湘","羅明才","盧秀燕"],"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2-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12-12-07","2012-12-11"],"會議代碼":"院會-8-2-12"},{"會期":"08-02-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12-07","2012-12-11"],"會議代碼":"院會-8-2-12"}],"mtime":"2024-01-19T03:19:25+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12-07","last_time":"2012-12-1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2-12","會期":2,"字號":"院總第1539號委員提案第14399號","laws":["01935"],"提案編號":"1539委14399","案由":"本院委員羅淑蕾、楊應雄、林佳龍、黃偉哲、蔡其昌、楊瓊瓔、徐欣瑩等37人，鑑於現行家戶單位天然氣瓦斯基本費加上按實際使用度數計收從量費之二段式費用收取，乃緣於民國95年間開始沿用至今將屆7年未予調整的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規定；加上，當前政府推行油電雙漲政策之後，造成萬物齊漲以致天然氣也跟著調漲，但瓦斯公司卻依然每戶每月收取60元的瓦斯基本費，推估一年的瓦斯基本費就有1.1億元的龐大營收，此基本費計取實不符當前民生經濟條件，亦更加重市井小民負擔。同樣是基礎民生能源需求，現行家戶用電計費排除與台電簽訂共電契約容量用電種類外，大多數用電家戶係採「按表計費」並無另加基本費計收之部分。爰此，本席擬提「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若用戶係完全家庭使用目的者則應比照家戶用電按表計費模式，以落實合理消費。是否有當？提請公決。","說明":"一、該基本費制度係為國際間多數國家所採用之計費方式，惟在考量國際接軌的同時，此基本費制度實施迄今將屆滿7年，值此國內油電雙漲導致萬物齊漲的今天，天然瓦斯之基本費計收模式應有與時俱進重新調整之必要。\n二、在改制後天然瓦斯基本費的實施方面，用戶繳交之天然氣費用改為每月定額之基本費加上按實際使用度數計收之從量費，惟多數用戶每月天然氣使用量幾乎皆超過基本費卻依然必須繳付，此二段式收費根本違背合理消費之精神。\n三、同樣都是基礎民生能源需求，現行家戶用電計費排除與台電簽訂共電契約容量用電種類外（時間電價-二段式需量契約），大多數用電家戶係採單純民生使用目的之表燈用電，並無另加基本費計收之部分。\n四、綜上，為落實合理消費，本席擬提「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若該用戶使用者係完全家庭使用目的者則應比照家戶用電按表計費模式計費，不予另收基本費項目。","對照表":[{"law_id":"01935","law_name":"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七條　民營公用事業，訂立或修正有關公眾用戶之收費，及各項規章，應呈由地方監督機關，簽具意見，轉呈中央主管機關核准。","law_content_id":"01935:01935:1933-10-27-全文修正:7","說明":"一、新增第二項。\n\n二、該基本費制度係為國際間多數國家所採用之計費方式，惟在考量國際接軌的同時，此基本費制度實施迄今將屆滿7年，值此國內油電雙漲導致萬物齊漲的今天，天然瓦斯之基本費計收模式應有與時俱進重新調整之必要。\n\n三、在改制後天然瓦斯基本費的實施方面，用戶繳交之天然氣費用改為每月定額之基本費加上按實際使用度數計收之從量費，惟多數用戶每月天然氣使用量幾乎皆超過基本費卻依然必須繳付，此二段式收費根本違背合理消費之精神。\n\n四、同樣都是基礎民生能源需求，現行家戶用電計費排除與台電簽訂共電契約容量用電種類外（時間電價－二段式需量契約），大多數用電家戶係採單純民生使用目的之表燈用電，並無另加基本費計收之部分。\n\n五、綜上，為落實合理消費，本席擬提「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若該用戶使用者係完全家庭使用目的者則應比照家戶用電按表計費模式計費，不予另收基本費項目。","修正":"第七條　民營公用事業，訂立或修正有關公眾用戶之收費，及各項規章，應呈由地方監督機關，簽具意見，轉呈中央主管機關核准。\n\n前項民營公用事業之煤氣業，其中天然氣事業之收費，若該用戶使用者係完全出自於家庭使用目的，則採按表計費，不予另收基本費。"}]}],"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1129070200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