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12110702009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吳宜臻等32人","議案名稱":"「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2/14/LCEWA01_080214_0003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2/14/LCEWA01_080214_0003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黃昭順等21人、委員林岱樺等27人、委員尤美女等16人、委員鄭天財等18人、委員吳宜臻等32人分別擬具「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漁業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水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畜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獸醫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金融局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部農村及農田水利署組織法草案」、委員尤美女等16人擬具「農業部農村及農田水利署組織法草案」、委員鄭天財等18人擬具「農業部水土保持及農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及委員吳宜臻等27人擬具「農業部農村再生及人力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及委員尤美女等20人擬具「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委員鄭天財等18人擬具「農業部森林及保育署組織法草案」案。","billNo":"1020221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漁業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村及農田水利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水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畜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獸醫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組織法草案」及「農業部農業金融局組織法草案」案。","billNo":"10102220710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1人「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19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7人「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24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尤美女等16人「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10070202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等18人「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森林及保育署組織法草案」及「農業部水土保持及農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03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尤美女等16人「農業部農村及農田水利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10070202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宜臻等27人「農業部農村再生及人力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211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尤美女等20人「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10070202500"}],"提案人":["吳宜臻","陳其邁","林淑芬","蔡其昌","管碧玲","陳歐珀","劉櫂豪"],"連署人":["蘇震清","薛凌","林世嘉","陳節如","李俊俋","何欣純","李應元","吳秉叡","劉櫂豪","鄭麗君","段宜康","尤美女","黃文玲","林佳龍","趙天麟","許添財","葉宜津","楊曜","蕭美琴","楊瓊瓔","潘孟安","林岱樺","林正二","陳雪生","紀國棟"],"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8-02-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2-12-21","2012-12-25"],"會議代碼":"院會-8-2-14"},{"會期":"08-02-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12-21","2012-12-25"],"會議代碼":"院會-8-2-14"},{"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2-12-26"],"會議代碼":"委員會-8-2-36-24"},{"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02-21"]}],"mtime":"2024-01-19T03:14:42+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12-21","last_time":"2013-02-2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2-14","會期":2,"字號":"院總第1204號委員提案第14481號","laws":["03171"],"提案編號":"1204委14481","案由":"本院委員吳宜臻、陳其邁、林淑芬、蔡其昌、管碧玲、陳歐珀、劉櫂豪等32人，有鑒於農業部由農委會升格改制，是為展現政府組織改造「精實、彈性、效能」之目標，但目前農業部之組織規劃並未發揮政府組織再造之效能，且有多項業務應作調整，故擬具本草案。第一、原農委會農田水利處身負協調全國十七個農田水利會之農業用水政策規劃及社團輔導之完整功能，似不宜與負責農村再生計畫之農村發展署合併為農田水利及農村發展署。因此，本制定案將原農田水利處功能保留至農業部本部單位之「農田水利司」，並設立「農村再生及人力發展署」，以確實發揮農村再生條例中，農村發展、人才培育及提昇青年返農創業育成之功能。第二、農業部中「農產品行銷司」業務職掌過度強調國際行銷，然國內農產品面臨主要問題為在地品牌及產地直銷制度之建立，應調整其業務範圍。第三、關於國際農業合作交流之業務職掌應符合其他部會組織之體例，宜以「國際農業合作交流」即可，兩岸農業合作亦包含在國際合作業務中，不需特別強調。為使農業部組織再造能更符合現今台灣農業所面臨之發展問題，爰擬具「農業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農田水利對於農業生產甚為重要，而農田水利會業務又多涉及部會間協調，特別在旱季移撥農業用水作為其他用途，時常需與跨部會工業部門爭取水權，故此主管層級應該提昇至部會層次，方能發揮跨部會協調之功能，以提出整體問題解決方案。再者，立法院業於99年12月22日第7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部分條文草案」時，即作附帶決議：「應於將來的農業部設置『農田水利司』監督輔導農田水利會永續經營，以維護農業生產環境，確保農民權益。」故宜於農業部下設立農田水利司，作為協調農田水利事務之幕僚單位。\n二、農村再生條例通過後，農村再生發展業務繁多，「農村再生及人力發展署」涉及農村聚落、文化資產保存、農村生活型態、景觀工程、產業活化、農村人力發展、農村青年人力培育等多樣化型態業務，獨立設署有其必要性，但農村再生與農田水利，兩者之業務性質落差甚巨不宜整併為一署，爰本草案提出設立「農村再生及人力發展署」。\n三、「農產品行銷司」業務職掌應加入與各縣市農會、農企業、家庭農戶、小農等國內農產品品牌建立。農產品非工業商品，難以長期保存，因此農產品需要加入地方特色，以提昇附加價值，故宜將國內產銷履歷品牌作為農業部政策發展重點。另外，國內農產品長期面臨運銷通路體系過於單一之問題、農產價格不公平的狀況，應促進農產運銷通路多元化，透過提昇在地產銷之比例，達成各縣市農會、農企業、家庭農戶、小農等多元運銷體系之建立，分散傳統農產運銷以批發通路為單一運銷體系之問題，比照日本農協直銷所體系，加強在地產銷體系之建立。\n四、根據行政院各部會組織法體例，唯有農業部在「國際合作交流業務」加上兩岸文字，本制定案認為政府組織法應全體一致，不應有個別部會提出與其他部會不同之法律文字，並且依其他部會之組織法體例。再者，國際合作交流之事項中亦包括兩岸交流。因此，本制定案予以修正。","對照表":[{"law_id":"03171","law_name":"農業部組織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農業部組織法草案","rows":[{"說明":"農業部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增訂":"第一條　行政院為辦理全國農業、漁業、畜牧業行政業務，特設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說明":"本部之權限職掌。","增訂":"第二條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n\n一、農業與農地利用政策、法規、計畫之規劃、管理及監督。\n\n二、農會、漁會與農漁民福利政策、法規、計畫之規劃、管理及監督。\n\n三、農產品品牌、行銷、產銷通路及產地直銷政策、法規、計畫之規劃、管理及監督。\n\n四、畜牧業與動物保護政策、法規、計畫之規劃、管理及監督。\n\n五、農田水利會之監督、輔導與農田水利事業之策劃與推動、農田水利之研究。\n\n六、農業科技政策、法規、計畫之規劃、管理及監督。\n\n七、國際農業合作政策、法規、計畫之規劃、管理及監督。\n\n八、所屬機關辦理農糧、漁業、動植物防疫檢疫、農村發展與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政策、法規、計畫之指導及監督。\n\n九、所屬機構辦理農業、水產、畜產、獸醫、農業藥物毒物、區域性農業、植物種苗、特用作物試驗研究之督導、協調及推動。\n\n十、其他有關農業事項。"},{"說明":"本部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增訂":"第三條　本部置部長一人，特任；政務次長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說明":"本部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增訂":"第四條　本部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說明":"本部依職掌所設次級機關之名稱及業務。","增訂":"第五條　本部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n\n一、農糧署：規劃與執行農糧政策及管理事項。\n\n二、漁業署：規劃與執行漁業政策及管理事項。\n\n三、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劃與執行動植物防疫、檢疫、畜禽屠宰政策及管理事項。\n\n四、農村再生及人力發展署：規劃與執行農村再生及人力發展政策及管理事項。"},{"說明":"本部業務有派員駐境外辦事需要，考量其特殊性及相關駐外人員之權益，爰為本條規定。","增訂":"第六條　本部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境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說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六條雖已授權各機關訂定編制表，惟考量如僅於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之配置，將難窺知機關人員配置及運作之全貌，爰於本條再予重申。","增訂":"第七條　本部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說明":"本法之施行日期。","增訂":"第八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1211070200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