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12130702019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9人","議案名稱":"「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二百八十條及第三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2/14/LCEWA01_080214_0005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2/14/LCEWA01_080214_0005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呂玉玲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二百七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徐欣瑩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二百八十條及第三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及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33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及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及委員蔡錦隆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30116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及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412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6人「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及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121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錦隆等18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307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22人「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二百七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210070200500"}],"提案人":["徐欣瑩","陳碧涵","吳育仁","王惠美","紀國棟"],"連署人":["黃偉哲","張慶忠","林德福","陳節如","林滄敏","林正二","許添財","邱志偉","吳宜臻","盧嘉辰","盧秀燕","陳雪生","廖正井","林岱樺","簡東明","楊瓊瓔","林明溱","呂玉玲","高金素梅","呂學樟","蔡錦隆","蘇清泉","陳超明","鄭天財 Sra Kacaw"],"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8-02-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2-12-21","2012-12-25"],"會議代碼":"院會-8-2-14"},{"會期":"08-02-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12-21","2012-12-25"],"會議代碼":"院會-8-2-14"},{"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4-01-15"]}],"mtime":"2024-01-19T03:15:41+08:00","屆期":8,"first_time":"2012-12-21","last_time":"2014-01-1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2-14","會期":2,"字號":"院總第246號委員提案第14502號","laws":["04536"],"提案編號":"246委14502","案由":"本院委員徐欣瑩、陳碧涵、吳育仁、王惠美、紀國棟等29人，為避免社會道德淪喪，防止有心人士恣意殺害無防衛能力之兒童及老人，確保社會健全發展，爰特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二百八十條及第三百零三條條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有鑑於近年來殺害兒童及老人之案件不斷發生，例如2011年5月，男子洪榮祥酒駕撞及廖姓老翁後二度折返輾斃對方、2011年11月，王昊遭母親的同居人凌虐致死、2012年12月10歲男童被割頸殺害。另外，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近十年來兒童刑案受害案件，已從民國90年900件上升至100年1,595件；老人刑案受害案件，已從民國90年8,701件上升至100年12,393件。各項數據與事件皆顯示社會風氣敗壞之嚴重、泯滅人性案件層出不窮。爰特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二百八十條及第三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遏止社會不當風氣。","對照表":[{"law_id":"04536","law_name":"中華民國刑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二百八十條及第三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百七十二條　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n\n前項之未遂犯罰之。\n\n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law_content_id":"04536:04536:1934-10-31-制定:308","說明":"刑法第兩百七十二條之規定，相較於普通殺人罪，其不同點在於，行為主體與行為客體之間的關係不同。規範目的，主要在強調「尊親思想」之重要性。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乃我國社會倫理之傳統美德，其彰顯殺害毫無防衛能力之兒童及老人，情節應與殺害血親相同。爰特修正刑法第兩百七十二條條文，遏止社會不當風氣。","修正":"第二百七十二條　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殺未滿十二歲及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人者，亦同。\n前項之未遂犯罰之。\n\n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現行":"第二百八十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七十七條或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law_content_id":"04536:04536:1934-10-31-制定:317","說明":"刑法第兩百八十條之規定，同樣在彰顯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重要性。基於舉重以明輕之法理。爰特修正刑法第兩百八十條條文，遏止社會不當風氣。","修正":"第二百八十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及未滿十二歲、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人，犯第二百七十七條或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現行":"第三百零三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前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law_content_id":"04536:04536:1934-10-31-制定:343","說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之規定，同樣在彰顯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重要性。基於舉重以明輕之法理。爰特修正刑法第三百零三條條文，遏止社會不當風氣。","修正":"第三百零三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及未滿十二歲、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人犯前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1213070201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