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112220702007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議案名稱":"「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2/16/LCEWA01_080216_0002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2/16/LCEWA01_080216_0002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林淑芬","尤美女","葉宜津","陳歐珀","陳亭妃","林岱樺"],"連署人":["吳秉叡","何欣純","鄭麗君","魏明谷","李俊俋","陳唐山","吳宜臻","趙天麟","陳節如","李應元","姚文智","蔡煌瑯","邱志偉","林世嘉","田秋堇"],"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2-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3-01-04","2013-01-08"],"會議代碼":"院會-8-2-16"},{"會期":"08-02-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01-04","2013-01-08"],"會議代碼":"院會-8-2-16"}],"mtime":"2024-01-19T03:09:05+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01-04","last_time":"2013-01-0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2-16","會期":2,"字號":"院總第468號委員提案第14566號","laws":["01148"],"提案編號":"468委14566","案由":"本院委員林淑芬、尤美女、葉宜津、陳歐珀、陳亭妃、林岱樺等21人，鑑於勞工保險基金有破產之虞，然而勞工保險屬社會強制性保險，如果破產將使數百萬名勞工的退休生活失去保障，但本法條並沒有明訂政府之最後支付責任來確保基金不倒，且無撥補之責。為避免勞保基金虧損持續擴大，導致投保之雇主、勞工喪失應有的保障，爰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案」，以保障勞工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台灣目前約有近千萬名投保勞工，其退休生活主要是仰賴勞工保險基金及勞工退休基金，然而，目前其中有167萬人是屬於舊制勞工退休制度，未來是有可能因為雇主倒閉而領不到全額退休金，另外約有300多萬人是投保職業工會，未來是領不到勞工退休金，真正適用勞退新制的剩不到一半，將近500萬人。也就是說，勞保是另外500萬人唯一且是最後的屏障。因此勞保基金不能倒，應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及或國民年金，由政府負起最後支付的責任。\n二、根據勞保局統計，目前提領勞保年金的20萬名退休勞工當中，有超過四分之一是領不到1萬元，而有超過八成的退休勞工領不到2萬元，顯見難以透過調整所得替代率或加保年資平計算月數來改善。面臨破產的勞保基金只剩勞保費率還有調整的機會，但仍不足以彌補勞保高達6兆潛藏負債。故政府也應負起撥補潛藏債務責任。","對照表":[{"law_id":"01148","law_name":"勞工保險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十九條　勞工保險如有虧損，在中央勞工保險局未成立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撥補。","law_content_id":"01148:01148:2000-06-30-修正:84","說明":"一、修訂本條文第一項。\n\n二、為解決勞保基金問題，應由政負撥補目前高達6兆的潛藏負債。此外，勞保應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及或國民年金，由政府負起最後支付的責任","修正":"第六十九條　勞工保險如有虧損及潛藏負債部分，除應由保險人報請中央主管機關逐年編列預算審核撥補外，政府應付最後支付責任。"}]}],"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1222070200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