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203250702008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黃偉哲等16人","議案名稱":"「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3/07/LCEWA01_080307_0000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3/07/LCEWA01_080307_0000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歐珀","蔡其昌","劉櫂豪","林岱樺","蘇震清","林淑芬","許忠信","潘孟安","邱志偉","陳明文","林世嘉","劉建國","吳宜臻","尤美女","李應元"],"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3-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13-04-09"],"會議代碼":"院會-8-3-7"},{"會期":"08-03-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04-09"],"會議代碼":"院會-8-3-7"}],"mtime":"2024-01-19T02:57:49+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04-09","last_time":"2013-04-0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3-7","會期":3,"字號":"院總第1722號委員提案第14784號","laws":["01934"],"提案編號":"1722委14784","案由":"本院委員黃偉哲等16人，鑒於油、電、糖、水為民眾生存最基本之必要物品，倘若供應價格無法維持一定穩定水準勢必嚴重影響民眾生計，然因現行法規僅規定，相關事業機關僅需由內部單位擬具計算公式，層轉立法院審定即可，但對於該公式，相關機關究竟如何決策與設計，外界全然無法窺知，進而引發民眾質疑該計算公式之合理與公平性，為此，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國營事業機關針對費率之計算公式應設立獨立機關審查外，該獨立審查機關需引進一定數量之專家學者與民間單位，藉以提高費率訂立之公平性與公開性。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依據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條規定：「國營事業以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為目的。」，顯見營利並非國營事業所應追求之目標。\n二、多年來，國營之公用事業其費之計算、費率公式之設立標準、價格之漲幅，由於中央主管機關的資訊不公開，導致民眾嚴重質疑上述陳述之各項標準不公平，進而引發民怨。\n三、為此，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十條」修正草案，要求國營事業機關針對費率之計算公式應設立獨立機關審查外，該獨立審查機關需引進一定數量之專家學者與民間單位，藉以提高費率訂立之公平性與公開性。","對照表":[{"law_id":"01934","law_name":"國營事業管理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條　國營之公用事業費率，應由總管理機構或事業機構擬具計算公式，層轉立法院審定，變更時亦同。","law_content_id":"01934:01934:1948-12-31-制定:23","說明":"一、本條第一項新增並將原第一項挪至第二項。\n\n二、為使國營之公用事業費率調整及費率計算公式趨於透明、公開化，故增設國營事業費率審查委員會有其必要。\n\n三、為使立法院落實公營事業費率之審查，故於第二項中增訂，相關費率之計算及公式訂立需由立法院院會通過後始得為之。","修正":"第二十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成立國營事業費率審查委員會，委員會應由政府機關、學者專家、消費者團體等各界公正人士組成，其組織規程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委員會之成員，政府機關成員不得超過總委員數二分之一。\n國營之公用事業費率、計算公式，應由國營事業費率審查委員會審查訂立後，層轉立法院院會決議通過後，始得為之，變更時亦同。"}]}],"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0325070200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