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204260702009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議案名稱":"「大學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3/12/LCEWA01_080312_0001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3/12/LCEWA01_080312_0001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蔣乃辛等22人、委員劉建國等16人、委員林佳龍等25人、委員潘孟安等18人及委員邱志偉等22人分別擬具「大學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211130703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2人「大學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501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佳龍等25人「大學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524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潘孟安等18人「大學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918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2人「大學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01070200600"}],"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蘇震清","蕭美琴","邱志偉","吳秉叡","蔡其昌","葉宜津","鄭麗君","李昆澤","陳明文","魏明谷","林淑芬","趙天麟","黃偉哲","潘孟安","許智傑"],"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8-03-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13-05-10","2013-05-14"],"會議代碼":"院會-8-3-12"},{"會期":"08-03-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05-10","2013-05-14"],"會議代碼":"院會-8-3-12"},{"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3-11-06"],"會議代碼":"委員會-8-4-22-12"},{"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11-13"],"會議代碼":"委員會-8-4-22-13"}],"mtime":"2024-01-19T02:47:35+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05-10","last_time":"2013-11-13","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3-12","會期":3,"字號":"院總第870號委員提案第14992號","laws":["01711"],"提案編號":"870委14992","案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鑑於外籍配偶進入我國應將其視為我國之國民，除給予生活上之適應外，更應充分暢通其教育學習體系，故為因應外籍配偶就讀大專院校，其入學方式及名額應與一般生有所區隔，基此，大學法特種生身分類別應增列「經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之外籍配偶」，俾鼓勵其向上求學。爰擬具大學法第二十五條修正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據內政部統計，我國目前外籍配偶人數共約15萬人；其中，已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人數約為10萬人，其取得我國國籍之後若欲就讀大學，依目前規定僅能依一般生身分報考，基於考量其本國語言及文字能力，對於已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外籍配偶，其進入大學修讀學位應比照僑生及外國學生等特種生身分。\n二、故為因應外籍配偶就讀大學，其入學方式及名額應與一般生有所區隔，爰於大學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特種生身分類別增列經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之外籍配偶。","對照表":[{"law_id":"01711","law_name":"大學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大學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五條　重大災害地區學生、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參加國際性學科或術科競賽成績優良學生、運動成績優良學生、退伍軍人、蒙藏學生、僑生、大陸地區學生及外國學生進入大學修讀學位，不受前條公開名額、方式之限制。\n\n前項大陸地區學生，不得進入經教育部會商各有關機關認定公告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院、系、所及學位學程修讀。\n\n第一項學生進入大學修讀學位之名額、方式、資格、辦理時程、招生委員會組成方式、錄取原則及其他有關考生權利義務事項之辦法，除大陸地區學生部分由教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外，其餘由教育部定之。","law_content_id":"01711:01711:2010-08-19-修正:30","說明":"一、據內政部統計，截至民國101年底，我國外籍配偶人數共約15萬人；其次，至102年3月底，已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外籍配偶人數共計102,932人，其中男性為889人，女性為102,043人。\n\n二、為因應外籍配偶就讀大學，其入學方式及名額應與一般生有所區隔，爰於第一項之特種生身分類別增列經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之外籍配偶。","修正":"第二十五條　重大災害地區學生、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參加國際性學科或術科競賽成績優良學生、運動成績優良學生、退伍軍人、蒙藏學生、僑生、大陸地區學生、外國學生及經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之外籍配偶進入大學修讀學位，不受前條公開名額、方式之限制。\n\n前項大陸地區學生，不得進入經教育部會商各有關機關認定公告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院、系、所及學位學程修讀。\n\n第一項學生進入大學修讀學位之名額、方式、資格、辦理時程、招生委員會組成方式、錄取原則及其他有關考生權利義務事項之辦法，除大陸地區學生部分由教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外，其餘由教育部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0426070200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