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20515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許添財等21人","議案名稱":"「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3/14/LCEWA01_080314_0003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3/14/LCEWA01_080314_0003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許添財等21人及委員顏寬恒等21人分別擬具「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欣瑩等29人、委員陳根德等20人、委員羅淑蕾等26人、委員陳超明等26人分別擬具「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尤美女等22人擬具「民法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及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21210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顏寬恒等21人「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09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9人「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19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根德等20人「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24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淑蕾等26人「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03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超明等26人「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18070202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尤美女等22人「民法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及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604070200300"}],"提案人":["許添財","陳歐珀","邱志偉","陳亭妃","尤美女"],"連署人":["潘孟安","何欣純","魏明谷","李應元","許忠信","許智傑","李昆澤","吳秉叡","田秋堇","楊曜","林佳龍","黃偉哲","劉建國","劉櫂豪","鄭麗君","李俊俋"],"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8-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3-05-24","2013-05-28"],"會議代碼":"院會-8-3-14"},{"會期":"08-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05-24","2013-05-28"],"會議代碼":"院會-8-3-14"},{"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3-11-11"],"會議代碼":"委員會-8-4-36-15"},{"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3-11-25"],"會議代碼":"委員會-8-4-36-18"},{"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12-09"],"會議代碼":"委員會-8-4-36-21"}],"mtime":"2024-01-19T02:42:59+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05-24","last_time":"2013-12-0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3-14","會期":3,"字號":"院總第1150號委員提案第15099號","laws":[],"提案編號":"1150委15099","案由":"本院委員許添財、陳歐珀、邱志偉、陳亭妃、尤美女等21人，有鑑於我國民法第二百零三條關於法定利率五%的規定，自民國十八年制定後歷經八十餘年卻未曾改變。一方面導致在定存利率不滿一．五%的當下，造成意外事故被害人在法院判決「折現」後獲得的賠償金縮水。另一方面，行政機關向民眾追討逾期繳納金時，亦依據本條文加計利息，惟現行法定利率遠高於銀行利率，有藉機無端加重處罰向民斂財之疑慮。無端受害民眾可取得折現後的賠償給付之縮水或被政府收取超高額外利息之處罰皆屬不當。爰此，擬修正「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條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以車禍導致癱瘓的案例為例，假設在全殘的狀況下，勞動能力減損是指被害人原本可以預期在每個月領到的薪資，看護費用是指每個月支付給看護的酬勞。此兩類賠償有一個共通的特質，即在計算上有「折現」之必要。\n二、若受害者要求每年給付固定金額賠償金，但法院判決必須一次把未來十年份的金額全數賠償，即可能喪失延期給付享有的利息收益。\n三、隨著折現的年數越多，被害人實際領到數額的差額也就越大，在物價飛漲快速的年代，對被害人更是雪上加霜。一人癱瘓，是全家人的痛苦，也是沉重的社會成本，如果不能獲得合理的賠償，對於被害人及其家庭傷害甚鉅。爰此，調降法定利率，使之符合社會現實。\n四、探究「損害賠償制度」乃以填補損害為宗旨，為了避免被害人不當得利的狀況，因此皆必須扣除所謂的「中間利息」，以衡平真實的賠償責任，惟現行法定利息利率過高。\n五、行政機關向民眾追討逾期應付利息之債務，若未經約定，或無法律依據，皆以現行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遠高於銀行業牌告放款利率。以台灣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及彰化銀行五大銀行平均放款利率（2012年12月利率為2.88%），民眾顯然被政府要求加計利息外又以高於銀行借貸的超額法定利率計息的雙重處罰。","對照表":[{"law_id":null,"law_name":"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百零三條　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說明":"一、我國民法第二百零三條關於法定利率五%的規定，自民國十八年制訂後歷經八十餘年卻未曾改變。這會導致在定存利率不滿一．五%的當下，所有的被害人「折現」後獲得的賠償縮水。\n\n二、以車禍導致癱瘓的案例為例。在此類案件的損害賠償金額計算上，除了醫藥費與慰撫金以外，非常大的部分是關於勞動能力減損以及看護費用的支出。\n\n三、假設在全殘的狀況下，勞動能力減損是指被害人原本可以預期在每個月領到的薪資，看護費用是指每個月支付給看護的酬勞。此兩類賠償有一個共通的特質，即在計算上有「折現」之必要。假設我十年內每年均須賠償一百萬元，但法院判決我現在必須一次把未來十年份的金額都賠給你，就可能使我喪失延期給付享有的利息收益。\n\n四、以明年的一百萬元折現到今年為例，在現行法律五%的情形下，被害人今年拿到的錢是九十五萬二三八一元（一百萬除以一．○五），但如果被害人把這筆錢拿去郵局存一年期定存（最近利率為一．三七%），到了明年被害人實際上卻只有九十六萬五四二九元（九十五萬二三八一元乘以一．○一三七），上述費用仍未計算扣除所得稅與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n\n五、隨著折現的年數越多，被害人實際領到數額的差額也就越大，在物價飛漲快速的年代，對被害人更是雪上加霜。一人癱瘓，是全家人的痛苦，也是沉重的社會成本，如果不能獲得合理的賠償，對於被害人家庭傷害甚鉅。爰此，調降法定利率，使之符合社會現實。\n\n六、行政機關向民眾追討逾期應付利息之債務，若未經約定，以現行周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遠高於銀行業牌告放款利率，以台灣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及彰化銀行五大銀行平均放款利率（2012年12月利率為2.88%），造成民眾須被政府以要求加計利息又以高於銀行借貸利率的超額法定利率計息進行雙重處罰。","修正":"第二百零三條　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同期間國內五大銀行平均放款利率，其計算與公布由財政部統一行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0515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