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205200702006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7人","議案名稱":"「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3/15/LCEWA01_080315_0002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3/15/LCEWA01_080315_0002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36人、委員楊瓊瓔等24人、委員魏明谷等18人、委員葉津鈴等18人分別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慶華等22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3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慶華等2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四條、第十五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惠貞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四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蘇清泉等20人、委員盧秀燕等20人分別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育仁等22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曜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311100703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2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29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36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418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4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310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魏明谷等18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319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葉津鈴等18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417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慶華等22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26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34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310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慶華等29人「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313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惠貞等19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四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320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清泉等20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424070203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0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530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育仁等22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501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曜等19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526070202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4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925070201000"}],"提案人":["何欣純","鄭麗君"],"連署人":["陳節如","吳秉叡","楊曜","葉宜津","蔡其昌","陳歐珀","陳其邁","李俊俋","陳唐山","林淑芬","黃偉哲","蔡煌瑯","李應元","林岱樺","林佳龍"],"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3-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3-05-31"]},{"會期":"08-03-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05-3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4-10-30"],"會議代碼":"委員會-8-6-26-14"},{"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4-11-10"],"會議代碼":"委員會-8-6-26-17"}],"mtime":"2024-01-19T02:38:37+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05-31","last_time":"2014-11-1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3-15","會期":3,"字號":"院總第1542號委員提案第15168號","laws":["03616"],"提案編號":"1542委15168","案由":"本院委員何欣純、鄭麗君等17人，針對非典型勞動關係逐年增加，工作場所員工之組成也日趨複雜，惟建教生、實習生、工讀生與派遣人員等非典型勞動者，除勞雇權力關係更不對等，還可能因年紀較輕而不知如何尋求救濟，爰此，擬修訂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規定，將「合計達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之認定範圍擴增，除僱用之受僱者外，另新增派遣人力、實習生、建教生、工讀生等有工作事實者之認定，以保障非典型勞動者之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在早期歐美學者對性騷擾的研究中就發現，兩造雙方權力的不對等是構成性騷擾的主要條件，我國性侵與性騷擾的通報案例中，學生與服務業也是受害比例最高之族群，惟近年來非典型勞動關係逐年增加，工作場所員工之組成也日趨複雜，建教生、實習生、工讀生與派遣人員等非典型勞動者遭受性騷擾之事件時有所聞，這些非典型勞動者除勞雇權力關係更不對等，還可能因年紀較輕而不知如何尋求救濟。\n二、爰此，擬修訂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規定，將「合計達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之認定範圍擴增，除僱用之受僱者外，另新增派遣人力、實習生、建教生、工讀生等有工作事實者之認定，以保障非典型勞動者之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05200702006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