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205270702009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7人","議案名稱":"「礦業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4/02/LCEWA01_080402_0001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4/02/LCEWA01_080402_0001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段宜康"],"連署人":["林淑芬","田秋堇","吳宜臻","邱議瑩","黃偉哲","陳其邁","尤美女","陳唐山","許添財","劉建國","許智傑","鄭天財 Sra Kacaw","李俊俋","鄭麗君","何欣純","楊曜"],"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4-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13-09-24"],"會議代碼":"院會-8-4-2"},{"會期":"08-04-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09-24"],"會議代碼":"院會-8-4-2"}],"mtime":"2024-01-19T02:35:47+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09-24","last_time":"2013-09-2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4-2","會期":4,"字號":"院總第438號委員提案第15313號","laws":["01918"],"提案編號":"438委15313","案由":"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7人，鑒於「礦業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為早期台灣因開發主義，為便利礦業權者開採之所需，使礦業權者在未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下，得於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先行使用土地。此一修法自民國六十七年增修至今，影響土地所有權人甚鉅，甚而發生原住民反亞泥事件。爰此，擬具「礦業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礦業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原為民國六十七年四月四日所增訂，其增訂之立法理由係為早期因開發主義，為便利礦業權者開採之所需，使礦業權者在未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下，得於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先行使用土地。此一修法自民國六十七年增修至今，影響土地所有權人甚鉅，立法增修至今已逾三十五年，時空背景不同，早已不合時宜。\n二、我國憲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另依礦業法第四十七條，「礦業權者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應與土地所有人及關係人協議；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均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調處。土地所有人及關係人不接受前項調處時，得依法提起民事訴訟。」因此，為保障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並顧及礦物為國家之所有，本法原已有針對爭議，提出調處及訴訟之規定，不宜另訂規定特許礦業權者。\n三、過去引用該條例之紛爭案件僅有三件，其中兩件係因早期60年代所核定之空中索道續租與土地繼承人之紛爭外，另一件即是紛擾多時的亞洲水泥事件。顯見土地所有權人與礦物權者實質多可以調處或訴訟解決紛爭，實不宜留有第二項之規定，剝奪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同意礦業權者得於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先行使用其土地。","對照表":[{"law_id":"01918","law_name":"礦業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礦業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十七條　土地之使用經核定後，礦業權者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應與土地所有人及關係人協議；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均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調處。\n\n土地所有人及關係人不接受前項調處時，得依法提起民事訴訟。但礦業權者得於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申請主管機關備查後，先行使用其土地。","law_content_id":"01918:01918:2003-12-09-全文修正:54","說明":"本條文自民國六十七年增訂理由為便利礦業之開發，然此條文至今已逾三十五年，時空背景不同，早已不合時宜。\n\n為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並顧及爭議宜以調處、訴訟為之，刪除「礦業權者得於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申請主管機關備查後，先行使用其土地。」之規定。","修正":"第四十七條　土地之使用經核定後，礦業權者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應與土地所有人及關係人協議；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均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調處。\n\n土地所有人及關係人不接受前項調處時，得依法提起民事訴訟。"}]}],"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0527070200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