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206030702005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羅淑蕾等20人","議案名稱":"「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4/02/LCEWA01_080402_0002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4/02/LCEWA01_080402_0002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明才等36人、委員楊麗環等22人、委員張嘉郡等18人分別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林世嘉等22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秀燕等19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羅淑蕾等20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羅淑蕾等27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五十條及第五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21203070300500"},{"議案名稱":"行政院「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102240701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明才等36人「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07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麗環等22人「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26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8人「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213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1人「勞工退休金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12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世嘉等22人「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516070202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9人「勞工退休金條例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523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淑蕾等27人「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五十條及第五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01070201000"}],"提案人":["羅淑蕾","徐欣瑩","王惠美","陳超明"],"連署人":["呂學樟","魏明谷","蔡其昌","葉宜津","邱文彥","紀國棟","蔡正元","陳碧涵","王育敏","蘇清泉","許添財","廖國棟","李桐豪","林佳龍","羅明才","張嘉郡"],"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4-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3-09-24"],"會議代碼":"院會-8-4-2"},{"會期":"08-04-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09-24"],"會議代碼":"院會-8-4-2"},{"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3-11-25"],"會議代碼":"委員會-8-4-26-2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12-03"]}],"mtime":"2024-01-19T02:36:12+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09-24","last_time":"2013-12-03","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4-2","會期":4,"字號":"院總第468號委員提案第15321號","laws":["03623"],"提案編號":"468委15321","案由":"本院委員羅淑蕾、徐欣瑩、王惠美、陳超明等20人，鑑於政府目前「六個一點點，安心三十年」的勞保年金改革草案，該改革草案的保費設計是「繳得比較多，領得比較少」，基本上仍是不脫在政策上進行「政府財政損害控管」的消極利益縮減邏輯，還是嚴重損及國內逾900萬勞工的應有權益；究其政府年金財政危機而被動推行改革的根本，實是源自該勞保基金委託操作「藏弊納污」所致，為避免再次嚴重損及勞工權益進而造成政府財政危機，確保勞工退休金的投資報酬或不失為解決之道。爰此，為加強對勞工退休生活之應有保障，並緩解及預防政府年金財政危機，實有在勞退基金投資管理的政策上改採以「政府財政投資效益提升」的積極利益拓增思維之必要性，本席擬提案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勞工得另行提繳每月工資的百分之六以作退休金撥用，並規定依本條例自願提繳退休金之勞工，其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百分之四的保證收益，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是否有當？提請公決。","說明":"一、面對現行勞保基金不足8.83兆元龐大資金缺口，政府被迫提出「六個一點點，安心三十年」的勞保年金改革草案，基本上仍是不脫在政策上進行「政府財政損害控管」的消極利益縮減邏輯，嚴重損害逾900萬勞工的應有權益。\n二、究此令我國勞工不惜於勞動節全面抗議政府推動此勞保年金改革草案的根本原由，係在於該基金委託操作「藏弊納污」所致。以盈正案為例，其委託投信基金經理人代為操作的政府勞退、勞保、退撫基金，因買入上櫃小型股盈正，半個月內即大虧逾1.4億元。\n三、目前自行提撥6%的退休金是可以免稅的，若以薪資級距12%的勞工為例，該勞工薪資每月10萬，若每月薪資提撥6%，一年總共自行提撥72,000元免稅，稅金可以節省8,640元（=72,000*12%）。退休金專戶存入了72,000元，卻少繳了8,640元，相當於只繳了63,360元，可是25年後卻可以得到102,510元，推估其實際報酬率為1.926%，讓原本只有1.414%的投資報酬率，提升到了1.926%。若未來提繳每月工資的百分之六以作退休金撥用，將能對勞工退休生活之應有保障水準予以大幅提升。\n四、當前政府財政困窘，若將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的保證收益率由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目前的利率水準只有1.414%），提高至百分之四，就能促進國庫創造新增稅益，減緩甚或解除政府年金危機。\n五、爰此，為加強對勞工退休生活之應有保障，並避免再次的政府年金危機，應改採「政府財政投資效益提升」的積極利益拓增思維，在勞退基金投資管理的政策上，規範勞工得另行提繳每月工資的百分之六以作退休金撥用，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凡自願提繳之勞工退休金，其運用效益保證不得低於百分之四，若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或不失為有效因應之道。","對照表":[{"law_id":"03623","law_name":"勞工退休金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四條　雇主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n\n前項規定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n\n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勞工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n\n依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自願提繳退休金者，依前三項之規定辦理。","law_content_id":"03623:03623:2004-06-11-制定:17","說明":"一、面對現行勞保基金不足8.83兆元龐大資金缺口，政府被迫提出「六個一點點，安心三十年」的勞保年金改革草案，基本上仍是不脫在政策上進行「政府財政損害控管」的消極利益縮減邏輯，嚴重損害逾900萬勞工的應有權益。\n\n二、究此令我國勞工不惜於勞動節全面抗議政府推動此勞保年金改革草案的根本原由，係在於該基金委託操作「藏弊納污」所致。以盈正案為例，其委託投信基金經理人代為操作的政府勞退、勞保、退撫基金，因買入上櫃小型股盈正，半個月內即大虧逾1.4億元。\n\n三、目前自行提撥6%的退休金是可以免稅的，若以薪資級距12%的勞工為例，該勞工薪資每月10萬，若每月薪資提撥6%，一年總共自行提撥72,000元免稅，稅金可以節省8,640元（=72,000*12%）。退休金專戶存入了72,000元，卻少繳了8,640元，相當於只繳了63,360元，可是25年後卻可以得到102,510元，推估其實際報酬率為1.926%，讓原本只有1.414%的投資報酬率，提升到了1.926%。若未來提繳每月工資的百分之六以作退休金撥用，將能對勞工退休生活之應有保障水準予以大幅提升。","修正":"第十四條　雇主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n\n前項規定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n\n勞工得另行提繳每月工資的百分之六以作退休金撥用。該提繳部分，應於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n\n依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自願提繳退休金者，依前三項之規定辦理。"},{"現行":"第二十三條　退休金之領取及計算方式如下：\n\n一、月退休金：勞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之金額，作為定期發給之退休金。\n\n二、一次退休金：一次領取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n\n依本條例提繳之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n\n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及金額之計算，由勞保局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law_content_id":"03623:03623:2004-06-11-制定:26","說明":"一、當前政府財政困窘，若將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的保證收益率由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目前的利率水準只有1.414%），提高至百分之四，就能促進國庫創造新增稅益，減緩甚或解除政府年金危機。\n\n二、爰此，為加強對勞工退休生活之應有保障，並避免再次的政府年金危機，應改採「政府財政投資效益提升」的積極利益拓增思維，在勞退基金投資管理的政策上，規範勞工得另行提繳每月工資的百分之六以作退休金撥用，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凡自願提繳之勞工退休金，其運用效益保證不得低於百分之四，若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或不失為有效因應之道。","修正":"第二十三條　退休金之領取及計算方式如下：\n\n一、月退休金：勞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之金額，作為定期發給之退休金。\n\n二、一次退休金：一次領取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n\n依本條例自願提繳退休金之勞工，其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百分之四的保證收益；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n\n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及金額之計算，由勞保局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06030702005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