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20911070200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吳育昇等26人","議案名稱":"「規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4/02/LCEWA01_080402_0004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4/02/LCEWA01_080402_0004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4-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13-09-24"],"會議代碼":"院會-8-4-2"},{"會期":"08-04-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09-24"],"會議代碼":"院會-8-4-2"}],"mtime":"2024-01-18T11:57:12+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09-24","last_time":"2013-09-2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政府提案","meet_id":"院會-8-4-2","會期":4,"字號":"院總第1783號委員提案第15363號","laws":["01592"],"提案編號":"1783委15363","對照表":[{"law_id":"01592","law_name":"規費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規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二條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業務主管機關得免徵、減徵或停徵應徵收之規費：\n\n一、各機關學校辦理業務或教育宣導。\n\n二、各機關學校間協助事項。\n\n三、重大災害地區災民因災害所增加之規費。\n\n四、因處理緊急急難救助所負擔之規費。\n\n五、老人、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之身分證明文件。\n\n六、基於國際間條約、協定或互惠原則。\n\n七、其他法律規定得免徵、減徵或停徵者。","law_content_id":"01592:01592:2002-11-19-制定:12","說明":"國家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照顧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皆透過制定專法協助其自立。特殊境遇家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依法接受急難救助、災害救助者，為社會上弱勢民眾，為避免徵收規費影響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依法接受急難救助、災害救助者及特殊境遇家庭者生計，增加其經濟困窘，修訂與新增本條第一項第五款與第六款。本條第一項第六款與第七款調整為第七款與第八款。","修正":"第十二條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業務主管機關得免徵、減徵或停徵應徵收之規費：\n\n一、各機關學校辦理業務或教育宣導。\n\n二、各機關學校間協助事項。\n\n三、重大災害地區災民因災害所增加之規費。\n\n四、因處理緊急急難救助所負擔之規費。\n\n五、老人、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之身分證明文件。\n\n六、繳費義務人為特殊境遇家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依法接受急難救助、災害救助者。\n七、基於國際間條約、協定或互惠原則。\n\n八、其他法律規定得免徵、減徵或停徵者。"}]}],"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0911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