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20926070202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李桐豪等21人","議案名稱":"「銀行法第六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4/04/LCEWA01_080404_0003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4/04/LCEWA01_080404_0003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魏明谷等17人、委員潘維剛等20人分別擬具「銀行法刪除第四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陳根德等38人擬具「銀行法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桐豪等21人擬具「銀行法第六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秀燕等25人擬具「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秀燕等24人擬具「銀行法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佳龍等18人擬具「銀行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40121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311170701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魏明谷等17人「銀行法刪除第四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17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潘維剛等20人「銀行法刪除第四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114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根德等38人「銀行法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113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5人「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530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4人「銀行法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1224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佳龍等18人「銀行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524070202100"}],"提案人":["李桐豪","陳怡潔","許添財","李鴻鈞"],"連署人":["潘孟安","陳亭妃","魏明谷","姚文智","林岱樺","陳其邁","林佳龍","趙天麟","吳宜臻","邱文彥","羅明才","簡東明","鄭天財 Sra Kacaw","高金素梅","劉建國","黃文玲","陳雪生"],"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4-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13-10-04","2013-10-08"],"會議代碼":"院會-8-4-4"},{"會期":"08-04-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10-04","2013-10-08"],"會議代碼":"院會-8-4-4"},{"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5-01-12"],"會議代碼":"委員會-8-6-20-21"},{"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5-01-14"],"會議代碼":"委員會-8-6-20-21"},{"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5-01-15"],"會議代碼":"委員會-8-6-20-21"},{"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5-01-21"],"會議代碼":"委員會-8-6-20-22"}],"mtime":"2024-01-19T02:34:33+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10-04","last_time":"2015-01-2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4-4","會期":4,"字號":"院總第801號委員提案第15413號","laws":["01531"],"提案編號":"801委15413","案由":"本院委員李桐豪、陳怡潔、許添財、李鴻鈞等21人，有鑒於存款保險條例已於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二日修正全文五十二條，然銀行法第六十四條之一第二項有關存款債務引述存款保險條例之條文並未同時調整，而導致條文引用錯誤。為求相關法律內容一致性，爰提出「銀行法第六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予以補正。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存款保險條例於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二日修正全文五十二條，其中第十二條存款保險標的與銀行法第六十四條之一的存款債務直接關聯並為銀行法引用。然存款保險條例修正時，並未同時修正銀行法相關條文，而導致銀行法所引用存款保險條例之條文有誤，為求相關法律內容之一致性故予以補正。","對照表":[{"law_id":"01531","law_name":"銀行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銀行法第六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十四條之一　銀行或金融機構經營不善，需進行停業清理清償債務時，存款債務應優先於非存款債務。\n\n前項所稱存款債務係指存款保險條例第四條所稱存款；非存款債務則指該要保機構存款債務以外之負債項目。","law_content_id":"01531:01531:2006-04-28-修正:97","說明":"因應存款保險條例之修正，該條例有關可保險存款標的之範圍已由原條文第四條條次變更為第十二條，為求相關法律內容之一致性故予以補正。","修正":"第六十四條之一　銀行或金融機構經營不善，需進行停業清理清償債務時，存款債務應優先於非存款債務。\n\n前項所稱存款債務係指存款保險條例第十二條所稱存款；非存款債務則指該要保機構存款債務以外之負債項目。"}]}],"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0926070202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