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21009070200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顏寬恒等21人","議案名稱":"「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4/06/LCEWA01_080406_0002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4/06/LCEWA01_080406_0002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許添財等21人及委員顏寬恒等21人分別擬具「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欣瑩等29人、委員陳根德等20人、委員羅淑蕾等26人、委員陳超明等26人分別擬具「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尤美女等22人擬具「民法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及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21210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添財等21人「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515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9人「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319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根德等20人「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524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淑蕾等26人「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03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超明等26人「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18070202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尤美女等22人「民法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及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604070200300"}],"提案人":["顏寬恒","廖正井"],"連署人":["江惠貞","蘇清泉","徐耀昌","廖國棟","呂學樟","呂玉玲","張嘉郡","林滄敏","邱文彥","楊應雄","鄭天財 Sra Kacaw","紀國棟","陳學聖","翁重鈞","林鴻池","謝國樑","吳育仁","盧嘉辰","王廷升"],"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8-04-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3-10-18","2013-10-22"],"會議代碼":"院會-8-4-6"},{"會期":"08-04-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10-18","2013-10-22"],"會議代碼":"院會-8-4-6"},{"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3-11-11"],"會議代碼":"委員會-8-4-36-15"},{"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3-11-25"],"會議代碼":"委員會-8-4-36-18"},{"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12-09"],"會議代碼":"委員會-8-4-36-21"}],"mtime":"2024-01-19T02:30:50+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10-18","last_time":"2013-12-0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4-6","會期":4,"字號":"院總第1150號委員提案第15491號","laws":[],"提案編號":"1150委15491","案由":"本院委員顏寬恒、廖委員正井等21人，鑒於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於民國十八年制定至今從未修正，近年中央銀行已連續調降利率，現行一般銀行存款利率一年期年息300萬元以上為1.345%，超過300萬元部分則僅有0.41%，而郵局一年期定存利率僅1.08%，故民法有關法定利率百分之五之規定，未隨社會變遷調整，實已不符社會現況，爰擬具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民法第二百零三條當初之立法意旨為，「若法令無特別規定，當事人亦無特別約定，不可無法定利率，以杜無益之爭。」當初斟酌本國習慣，故訂定為5%，然現今社會狀況已截然不同，為因應低利率時代來臨，各銀行存款利率持續調降，原民法所訂之法定利率5%，亦應一併予以調降。","對照表":[{"law_id":null,"law_name":"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百零三條　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說明":"一、民法第二百零三條當初之立法意旨為，「若法令無特別規定，當事人亦無特別約定，不可無法定利率，以杜無益之爭。」當初斟酌本國習慣，故訂定為5%，然現今社會狀況已截然不同，為因應低利率時代來臨，各銀行存款利率持續調降，原民法所訂之法定利率5%，亦應一併予以調降。\n\n二、法定利率以每年郵局一年期定存利率做調整。","修正":"第二百零三條　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應依每年郵局一年期定存利率做調整；尚未執行部分，應溯及既往。"}]}],"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10090702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