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210150702008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江惠貞等22人","議案名稱":"「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4/07/LCEWA01_080407_0002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4/07/LCEWA01_080407_0002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秀燕等41人擬具「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第十八條及第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偉哲等19人、委員李昆澤等21人分別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啟臣等24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汝芬等36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應元等19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葉津鈴等17人擬具「糧食管理法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委員蘇震清等27人擬具「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四條、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淑蕾等22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惠貞等22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嘉郡等24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惠美等21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8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貴敏等38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第十八條及第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田秋堇等22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謝國樑等20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及第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育仁等20人、委員李慶華等23人分別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潘孟安等23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翁重鈞等25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6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秀燕等17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江惠貞等20人擬具「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30526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212270701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秀燕等41人「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25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第十八條及第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923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偉哲等19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925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1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926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4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930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汝芬等36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930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應元等19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07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葉津鈴等17人「糧食管理法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07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震清等27人「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08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4人「糧食管理法第四條、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09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淑蕾等22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03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嘉郡等24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17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惠美等21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17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8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23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貴敏等38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第十八條及第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24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田秋堇等22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28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28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國樑等20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及第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101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育仁等20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120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慶華等23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05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潘孟安等23人「糧食管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313070203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翁重鈞等25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417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6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421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7人「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421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惠貞等20人「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421070200100"}],"提案人":["江惠貞","李貴敏","蘇清泉","林國正","盧秀燕","吳育仁"],"連署人":["黃文玲","李桐豪","陳雪生","簡東明","江啟臣","林明溱","陳鎮湘","楊應雄","魏明谷","陳根德","呂玉玲","徐少萍","林鴻池","鄭汝芬","呂學樟","紀國棟"],"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4-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13-10-25","2013-10-29"],"會議代碼":"院會-8-4-7"},{"會期":"08-04-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10-25","2013-10-29"],"會議代碼":"院會-8-4-7"},{"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4-04-24"],"會議代碼":"委員會-8-5-19-9"},{"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4-05-22"],"會議代碼":"委員會-8-5-19-13"},{"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4-05-26"],"會議代碼":"委員會-8-5-19-14"}],"mtime":"2024-01-19T02:28:11+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10-25","last_time":"2014-05-2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4-7","會期":4,"字號":"院總第1455號委員提案第15524號","laws":["03123"],"提案編號":"1455委15524","案由":"本院委員江惠貞、李貴敏、蘇清泉、林國正、盧秀燕、吳育仁等22人，鑑於農糧署近來於超市、量販店抽取26家業者生產的127件產品，結果共有24件不合格，不合格率達19%；多家知名品牌包裝米被驗出品質不佳，甚至使用進口米混充台灣米銷售，例如我國第三大包裝米品牌山水米，因包裝上不實標示，二年內遭檢舉十八次，該業者卻無視於法規，一再藉此獲利，顯然依現行裁罰無法達有效警示作用。爰此，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現行產品包裝標示不實、宣傳或廣告不實者，提高罰鍰；並增列「情節重大者」，得直接廢止其糧商登記，並註銷糧商登記，不以經處罰三次為限。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農糧署於日前公布21件品質不符的食用米業者，其中山水米5件、三好米5件、中興米7件，皆為我國市售包裝米之大廠，然而卻都以劣質米混充高級米販售。又繼上月中旬，查獲山水佳長米以越南米混充台灣米販售後，共已被發現4件商品以進口米混稱台灣米販售。其中3件罰鍰20萬元、1件只罰鍰4萬元，消費者一再遭欺騙、該公司卻藉此獲得的暴利，裁罰金額對業者根本毫無警惕效果。\n二、依我國現行「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市場銷售之糧食，其包裝或容器上，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確標示品名、品質規格、產地、重量、碾製日期、保存期限、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是為保障消費者有獲得正確資訊，以及維護消費者自由選擇產品的權利。\n三、爰此，擬修正對於市售包裝米的標示、宣傳或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經查獲卻未於限期內改善者，由原罰鍰4萬元到20萬元，提高至4萬元到300萬元，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得廢止其糧商登記，並註銷糧商登記；情節重大者，例如類似泉順公司「山水佳長米」產品，產地標示為台灣，卻連一粒台灣米都沒有，或明確可以改善的違規行為，廠商卻蓄意未改善，都應屬情節重大之情形，得直接廢止其糧商登記，並註銷糧商登記，以維護市售米品質及消費者權益。","對照表":[{"law_id":"03123","law_name":"糧食管理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八條　經限期改善，仍未依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取得糧商登記證，擅自經營糧食業務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十四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n\n糧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但有第四款情形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廢止其糧登記，並註銷糧商登記證：\n\n一、違反依第十條第三項所定規則中有關糧商登記證之懸掛、換發、補發或變更登記之應遵行事項。\n\n二、未依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備置登記簿記錄，或登記簿未保存一年。\n\n三、違反依第十四條第一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市場銷售糧食之包裝或容器上之應標示項目及方法等事項。\n\n四、違反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n\n前項經廢止糧商登記並註銷糧商登記證之營利事業、農會或合作社，自廢止糧商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不得依本法申請糧商登記。\n\n依第二項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處罰者，主管機關並得公告不合格廠商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商品名稱及不合格情節。","說明":"一、將現行規定「產品包裝標示、宣傳或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屆期未改善者，提高原最高罰鍰20萬元至300萬元。\n\n二、有關有第四款情形者，增列「情節重大者，得直接廢止其糧商登記，並註銷糧商登記」，不以經處罰三次為限。","修正":"第十八條　經限期改善，仍未依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取得糧商登記證，擅自經營糧食業務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十四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n\n糧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但有第四款情形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商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廢止其糧商登記，並註銷糧商登記證；情節重大者，得直接廢止其糧商登記，並註銷糧商登記證：\n\n一、違反依第十條第三項所定規則中有關糧商登記證之懸掛、換發、補發或變更登記之應遵行事項。\n\n二、未依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備置登記簿記錄，或登記簿未保存一年。\n\n三、違反依第十四條第一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市場銷售糧食之包裝或容器上之應標示項目及方法等事項。\n\n四、違反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n\n前項經廢止糧商登記並註銷糧商登記證之營利事業、農會或合作社，自廢止糧商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不得依本法申請糧商登記。\n\n依第二項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處罰者，主管機關並得公告不合格廠商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商品名稱及不合格情節。"}]}],"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1015070200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