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210240702009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李貴敏等40人","議案名稱":"「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4/08/LCEWA01_080408_0002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4/08/LCEWA01_080408_0002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貴敏等40人擬具「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呂學樟等22人擬具「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30328070300100"},{"議案名稱":"司法院、行政院「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211200701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2人「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119070200200"}],"提案人":["李貴敏","王惠美","蔡正元","吳育昇","李慶華","丁守中","陳鎮湘","楊玉欣","江惠貞","陳碧涵"],"連署人":["林滄敏","徐少萍","王育敏","蘇清泉","黃偉哲","吳育仁","王廷升","邱文彥","羅明才","林德福","林郁方","張慶忠","顏寬恒","盧秀燕","林佳龍","賴士葆","蔣乃辛","費鴻泰","曾巨威","黃昭順","鄭汝芬","江啟臣","鄭天財 Sra Kacaw","孔文吉","詹凱臣","呂玉玲","許添財","呂學樟","林明溱","廖正井"],"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4-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3-11-01","2013-11-05"],"會議代碼":"院會-8-4-8"},{"會期":"08-04-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11-01","2013-11-05"],"會議代碼":"院會-8-4-8"},{"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3-12-26"],"會議代碼":"委員會-8-4-36-27"},{"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4-03-12"],"會議代碼":"委員會-8-5-36-3"},{"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4-03-13"],"會議代碼":"委員會-8-5-36-3"},{"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4-03-28"]}],"mtime":"2024-01-19T02:26:08+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11-01","last_time":"2014-03-2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4-8","會期":4,"字號":"院總第474號委員提案第15376號","laws":["04591"],"提案編號":"474委15376","案由":"本院委員李貴敏、王惠美、蔡正元、吳育昇、李慶華、丁守中、陳鎮湘、楊玉欣、江惠貞、陳碧涵等40人，鑑於本院已於民國一○二年一月十一日三讀通過營業秘密法修正草案，針對侵害營業秘密之行為增訂刑事責任以強化營業秘密之保護並提昇我國產業之國際競爭力，惟營業秘密係屬智慧財產權之一環，並具高度專業性，爰提案修正「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三條，增列營業秘密法為智慧財產法院管轄之刑事案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為提昇我國產業之國際競爭力，本院業於民國一○二年一月十一日三讀通過「營業秘密法」修正草案，增列第十三條之一至第十三條之四之刑事責任，以強化我國對營業秘密之保護。\n二、由於營業秘密法過去並無刑責，故非為智慧財產法院所管轄之刑事案件範圍。惟營業秘密係屬智慧財產權之一種，並具高度專業性，故宜列為智慧財產刑事案件並納入智慧財產法院之管轄範圍內，爰提案修正「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三條。","對照表":[{"law_id":"04591","law_name":"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條　智慧財產法院管轄案件如下：\n\n一、依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光碟管理條例、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公平交易法所保護之智慧財產權益所生之第一審及第二審民事訴訟事件。\n\n二、因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至第二百五十五條、第三百十七條、第三百十八條之罪或違反商標法、著作權法、公平交易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關於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三十六條關於第十九條第五款案件，不服地方法院依通常、簡式審判或協商程序所為之第一審裁判而上訴或抗告之刑事案件。但少年刑事案件，不在此限。\n\n三、因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光碟管理條例、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公平交易法涉及智慧財產權所生之第一審行政訴訟事件及強制執行事件。\n\n四、其他依法律規定或經司法院指定由智慧財產法院管轄之案件。","law_content_id":"04591:04591:2007-03-05-制定:4","說明":"一、為提昇我國產業之國際競爭力，本院業於民國一○二年一月十一日三讀通過「營業秘密法」修正草案，增列第十三條之一至第十三條之四之刑事責任，以強化我國對營業秘密之保護。\n\n二、營業秘密係屬智慧財產權之一種，並具高度專業性，宜列為智慧財產刑事案件並納入智慧財產法院之管轄。","修正":"第三條　智慧財產法院管轄案件如下：\n\n一、依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光碟管理條例、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公平交易法所保護之智慧財產權益所生之第一審及第二審民事訴訟事件。\n\n二、因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至第二百五十五條、第三百十七條、第三百十八條之罪或違反商標法、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公平交易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關於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三十六條關於第十九條第五款案件，不服地方法院依通常、簡式審判或協商程序所為之第一審裁判而上訴或抗告之刑事案件。但少年刑事案件，不在此限。\n\n三、因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光碟管理條例、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公平交易法涉及智慧財產權所生之第一審行政訴訟事件及強制執行事件。\n\n四、其他依法律規定或經司法院指定由智慧財產法院管轄之案件。"}]}],"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1024070200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