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210290702024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孫大千等18人","議案名稱":"「房屋稅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4/09/LCEWA01_080409_0003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4/09/LCEWA01_080409_0003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孫大千等18人擬具「房屋稅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及委員李應元等16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30501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應元等16人「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306070200200"}],"提案人":["孫大千"],"連署人":["潘維剛","張慶忠","呂學樟","陳鎮湘","盧秀燕","馬文君","邱文彥","王惠美","孔文吉","鄭天財 Sra Kacaw","陳淑慧","王廷升","蔣乃辛","王進士","蘇清泉","林德福","吳育仁"],"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4-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13-11-08","2013-11-12"],"會議代碼":"院會-8-4-9"},{"會期":"08-04-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11-08","2013-11-12"],"會議代碼":"院會-8-4-9"},{"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4-04-30"],"會議代碼":"委員會-8-5-20-9"}],"mtime":"2024-01-19T02:24:02+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11-08","last_time":"2014-04-3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4-9","會期":4,"字號":"院總第39號委員提案第15556號","laws":["01524"],"提案編號":"39委15556","案由":"本院委員孫大千等18人，有鑑於台灣近來房地產交易熱絡，致使房地產市場熱錢過多，導致台灣整體房地產價格飆漲，無法回到理性的市場機制，故政府為平緩房價高漲之民怨，特提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希望透過採用延長買賣年限及增加買賣成本等方式來控制房價高漲之問題，但此方法施行兩年後，可發現採取不分區域、全面課徵之方式，仍無助於徹底解決高房價之問題。分析內政部相關「人口及住宅普及調查」、「鄉鎮市區村里鄰戶數暨人口數」、「建物累積登記數」、「臺閩地區房屋稅籍所有人歸戶統計表」等數據資料可發現，國內現有房屋數之提供並未出現嚴重短缺之現況，且有超過百分之十的人口登記有兩戶以上的建物，突顯國內建物分配不均之情事嚴重。並且細究台灣房價高漲之原因，乃在於房屋持有者認為房屋係高投資報酬率標的之心態問題。故為避免投資客透過房屋稀少性之特點，大量購買房屋囤積，造成市場上之房屋供需狀況失衡，資金過度集中房市，使房價無法回到正常市場運作機制，本席等認為應搭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課徵「房屋囤積稅」，增加登記一屋以上者之持有成本，減少其藉囤積房屋之獲利，特擬具「房屋稅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台灣近來房地產交易熱絡，部分資本家將房地產視為高投資報酬率之標的，相繼將多餘的資金投入房市，致使台灣房地產資金過熱，房產價格也因此飆漲，根據2012年5月中央社轉載美國國家廣播有線電視公司（CNBC）報導全球不動產諮詢公司萊坊公司（Knight Frank）研究指出，全球10大最熱房市的前3名依序為中國、香港和以色列，台灣則以30.1%的漲幅，高居全球第6。房價高漲已成為台灣民怨之首，也成為政府近來急需處理之議題。\n二、為了處理房價高漲問題，財政部賦稅署特於民國100年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透過增加房屋市場在一定時間內的交易成本，來處理短期投機炒作、房價高漲的問題，希望藉此能健全房屋市場，但實際可見在採取不分區域、全面課徵之方式，僅能抑制短期投機炒作，仍無助於徹底解決高房價之問題，更突顯台灣房價高漲之原因不僅在於交易的過程，亦在於房屋持有者認為房屋係高投資報酬率標的之心態問題。\n三、而依據99年底人口及住宅普查報告可見99年底臺閩地區普通住戶計741萬4千戶，其中有人經常居住之住宅計614萬1千宅，佔76.1%；無人經常居住且為供其他用途之空閒住宅，包括待租、待售、已售或已租，尚無人經常居住住宅、有第二間以上未經常居住住宅、因工作等原因居住他處而未經常居住住宅等，計156萬宅，佔19.3%，而無人居住但供其他用途者則佔4.6%，顯示國內房屋使用率僅七成六，約有兩成四的房被閒置或囤積。\n四、進一步來看，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民國101年「鄉鎮市區村里鄰戶數暨人口數」包含共同生活戶、共同事業戶、單獨生活戶共有8,186,432戶，而「建物累積登記數」為7,829,725戶，兩者相比可見僅差約35萬戶，代表意義為台灣的戶數與現有建物如果平均分配，則幾乎每戶都能分配到住所，台灣之建物並非不足。\n五、101年度「臺閩地區房屋稅籍所有人歸戶統計表」則可見全台房屋稅籍歸戶共有8,222,294戶，其中個人及營利事業或機關所有登記一棟者有7,327,254戶、登記兩棟者有706,167戶、登記三棟者有126,837戶、登記四棟者有42,017戶、登記五棟者有18,479戶、登記六棟者有8,806戶、登記七棟者有5,260戶、登記八棟者3,772戶、登記九棟者有2,903戶，而十棟以上者則有12,290戶。超過登記兩棟以上的比率約11%。\n六、綜上，本席等認為目前台灣房價高漲不降的主要原因是因為長期的低利率政策，使房屋被視為高報酬的投資標的，因此被資本家所囤積，因為房屋的稀少特性，亦推高所持有房屋的價值，故目前政府為了要健全房市所提出的政策是「治標而非治本」，例如奢侈稅僅影響到房屋短期交易量卻無法抑制價格，若不針對房屋被視為高投報率之標的而長期囤積持有之情況做出因應政策，將無法真正的去處理現今房屋持有分配不均的情況。\n七、經查為了處理房屋持有分配不均之情形，政府曾於民國56年前之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三項曾規定「凡經省政府核定認為房屋缺乏之縣市對於空屋得加倍徵收期房捐，空屋房加倍徵收房捐」，雖該法後來因如何認定空屋，相關後續查核作業等因執行上有所障礙，因此沒有進行開徵，但這也顯示早年當時曾有空屋捐法源，希望讓房屋缺乏之縣市得藉此進行調控。\n八、故為使房價回復平緩，本席等認為除搭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的施行外，應同時參考民國56年前之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三項曾規定「課徵空屋稅」之內容及精神，針對個人所有登記之房屋凡超過一房屋進行課稅，降低囤積房屋之投資報酬率，使房市之供需趨於平衡。\n九、爰此，本席等為避免少數資本家以房屋作為囤積之標的，憑藉資本囤積房屋而未能有效使用，致使台灣房屋產生供需不平衡房價不理性高漲之現象，特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新增條文，加重課徵每人持有一房以上之房屋稅稅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524","law_name":"房屋稅條例","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房屋稅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為避免投機炒客大量購買房屋囤積，造成市場上之房屋量少價高，特擬具本新增條文，加重房屋稅，藉由課徵重稅減少投機客持有房屋之意願，進而釋出空屋。","增訂":"第五條之一　第五條房屋稅之課徵稅率，以所有人登記持有之一房計算。\n\n所有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有一戶房屋以上者，每房房屋稅以第五條稅率加計一倍。\n\n累積登記三房（含）以上，每房房屋稅以第五條稅率加計兩倍。"}]}],"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1029070202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