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211070702510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王惠美等18人","議案名稱":"「保全業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4/10/LCEWA01_080410_0002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4/10/LCEWA01_080410_0002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王惠美","羅淑蕾"],"連署人":["盧秀燕","蔣乃辛","吳育仁","孫大千","陳雪生","陳學聖","陳碧涵","鄭天財 Sra Kacaw","江惠貞","陳鎮湘","張嘉郡","詹凱臣","廖正井","楊瓊瓔","羅明才","蘇清泉"],"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4-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13-11-15","2013-11-19"],"會議代碼":"院會-8-4-10"},{"會期":"08-04-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11-15","2013-11-19"],"會議代碼":"院會-8-4-10"}],"mtime":"2024-01-19T02:21:07+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11-15","last_time":"2013-11-1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4-10","會期":4,"字號":"院總第1456號委員提案第15603號","laws":["01192"],"提案編號":"1456委15603","案由":"本院委員王惠美、羅淑蕾等18人，鑒於金融監理業務已於93年7月1日改隸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我國金融監理制度由原來的多元化變成垂直整合的一元化監理，原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其次，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於100年6月29日公布更名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爰擬具「保全業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將隸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修正為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192","law_name":"保全業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保全業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九條　保全業因執行保全業務，應負賠償之責任，應向財政部核准之保險公司投保責任保險；其投保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n\n前項責任保險，應於開業前辦理投保，未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不得中途退保。","law_content_id":"01192:01192:1991-12-12-制定:9","說明":"金融監理業務已於93年7月1日改隸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並配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於100年6月29日更名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爰將「財政部」修正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第九條　保全業因執行保全業務，應負賠償之責任，應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之保險公司投保責任保險；其投保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n\n前項責任保險，應於開業前辦理投保，未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不得中途退保。"}]}],"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1107070251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