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211250702019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廖正井等24人","議案名稱":"「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4/13/LCEWA01_080413_0001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4/13/LCEWA01_080413_0001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廖正井","丁守中","李慶華","吳育仁","江啟臣"],"連署人":["詹凱臣","鄭天財 Sra Kacaw","簡東明","陳淑慧","楊玉欣","陳鎮湘","吳宜臻","顏寬恒","張嘉郡","江惠貞","林國正","李貴敏","吳育昇","徐少萍","黃文玲","楊瓊瓔","陳碧涵","蘇清泉","蔡正元"],"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4-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13-12-06","2013-12-10"],"會議代碼":"院會-8-4-13"},{"會期":"08-04-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12-06","2013-12-10"],"會議代碼":"院會-8-4-13"}],"mtime":"2024-01-19T02:12:41+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12-06","last_time":"2013-12-1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4-13","會期":4,"字號":"院總第1557號委員提案第15718號","laws":["02902"],"提案編號":"1557委15718","案由":"本院委員廖正井、丁守中、李慶華、吳育仁、江啟臣等22人，鑒於行政院推動組織改造，文化部組織法已完成三讀，經總統一百年六月二十九日公告施行，文建會於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日正式掛牌升格為文化部，原屬「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應調整變更「文化部」管轄，爰擬具「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將主管機關「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修正為「文化部」，以符法制。是否有當？提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2902","law_name":"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條　文化藝術事業獎勵、補助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文建會）。但依其他法令規定，由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者，從其規定。\n\n文化藝術事業獎勵、補助之策劃及共同處理事項，由文建會會同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及其他有關機關會商決定之。\n\n辦理文化藝術事業之獎勵、補助，有關機關應相互知會。","law_content_id":"02902:02902:1992-06-16-制定:5","說明":"鑒於文化部組織法已於一百年六月二十九日公告施行，文建會於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日正式掛牌升格為文化部，原屬「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應調整變更「文化部」管轄，爰配合修正，以符法制。","修正":"第四條　文化藝術事業獎勵、補助之主管機關為文化部。但依其他法令規定，由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者，從其規定。\n\n文化藝術事業獎勵、補助之策劃及共同處理事項，由文化部會同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及其他有關機關會商決定之。\n\n辦理文化藝術事業之獎勵、補助，有關機關應相互知會。"}]}],"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1125070201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