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212020702035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李桐豪等27人","議案名稱":"「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4/14/LCEWA01_080414_0005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4/14/LCEWA01_080414_0005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吳宜臻等17人擬具「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桐豪等27人及委員盧秀燕等16人分別擬具「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淑蕾等20人擬具「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淑蕾等20人擬具「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育仁等17人擬具「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405280703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宜臻等17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0420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6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1224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淑蕾等20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13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淑蕾等20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13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育仁等17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30070200500"}],"提案人":["李桐豪","呂學樟","李鴻鈞","邱文彥","邱志偉","徐耀昌","陳怡潔","陳碧涵","潘維剛"],"連署人":["吳宜臻","姚文智","鄭麗君","尤美女","葉津鈴","黃文玲","李應元","楊曜","魏明谷","孫大千","鄭天財 Sra Kacaw","羅淑蕾","蔣乃辛","陳淑慧","楊玉欣","詹凱臣","陳歐珀","劉櫂豪"],"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8-04-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3-12-13","2013-12-17"],"會議代碼":"院會-8-4-14"},{"會期":"08-04-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12-13","2013-12-17"],"會議代碼":"院會-8-4-14"},{"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5-05-20"],"會議代碼":"聯席會議-8-7-36,26-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5-05-27"],"會議代碼":"委員會-8-7-36-20"}],"mtime":"2024-01-19T02:10:46+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12-13","last_time":"2015-05-27","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4-14","會期":4,"字號":"院總第1638號委員提案第15831號","laws":["02555"],"提案編號":"1638委15831","案由":"本院委員李桐豪、呂學樟、李鴻鈞、邱文彥、邱志偉、徐耀昌、陳怡潔、陳碧涵、潘維剛等27人，有鑒於行政院組織改造之推動，主管機關調整配合之法律修正，特提「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中央主管機關於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由行政院衛生署改制為衛生福利部，為配合組織之調整，將法條中明訂之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修正為衛生福利部，組織調整之際雖以行政命令授予承接機關管轄權力，但行政命令並非正式授權，仍需透過法律修正完成管轄權之變更，爰修正「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授予主管機關對法規管轄之正當性。","對照表":[{"law_id":"02555","law_name":"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條　本院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law_content_id":"02555:02555:1995-01-17-制定:3","說明":"配合行政院推動組織改造，將法條中明訂之主管機關修正為衛生福利部。","修正":"第三條　本院之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現行":"第七條　聘任董事，由行政院院長就行政院衛生署署長及其他有關機關首長聘任之。","law_content_id":"02555:02555:1995-01-17-制定:7","說明":"條文修正理由同第三條。","修正":"第七條　聘任董事，由行政院院長就衛生福利部部長及其他有關機關首長聘任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1202070203500/details"}